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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1 14:37  作者: admin        来源: 科研组织处 阅读量:

院属各相关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今年的重大招标选题数量多、涉及面广,前所未有。各研究单位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公告》及《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研究方向》的精神要义,精心组织申报团队,充分发挥专家带头、团队协作的优势,鼓励跨部门、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对那些竞争力强、有希望立项的选题,要广泛征询院内外专家学者的意见,搞好设计论证,提高论证质量,提高项目的入围率和中标几率,力争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中再次取得突破、再创佳绩。

一、申报说明

(一)申报资格

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首席专家只能设一名。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申报。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二)选题说明

本批重大项目共发布246个招标选题研究方向,涵盖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投标申报,自选课题不予受理。申报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申报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三)经费资助额度

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及大型数据库建设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立项两年经专家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16年7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用计算机填写,排版要保持原有格式,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经科研处审核合格后,用A3纸双面印制,一式9份,中缝装订,由科研处统一加盖院公章。

(二)报送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9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材料汇总清单1份(请严格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所需材料电子版请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三)项目申报材料的打字复印及其经费,由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解决、承担。

三、时间安排

2016年8月2日(星期二)下午16:00之前,各单位将拟投标课题基本信息、首席专家情况、课题设计论证等初稿资料(见《投标书》前三项)提交至科研处,要求纸质版、电子版文件各一份。科研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专题论证,并进行意见反馈,课题组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提升。我院投标最终截止间为2016年8月25日(星期四)16:00。

联系人:赵明波

电  话:82704533

 

科研组织处

2016年7月19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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