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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 14:10  作者: admin        来源: 科研组织处 阅读量:

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4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规定的成果(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过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有关事项界定》。

二、申报流程

本次评奖采取网上登记和书面成果报送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省社科联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登记、网上审核、网上成果发布等步骤,经审核推荐后报送书面材料。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一)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者登陆省社科联网站(http://www.skj.gov.cn/skpingj.htm),按照《关于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文件要求,登陆“成果申报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及成果展示。

省社科联“成果申报系统”网上申报时间: 4月10日至5月20日。评奖以网上申报数据为基础,未经网上申报者,省社科联将不受理其书面成果。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申报者本人,尽早进行网上申报、公示,逾期省社科联将不再受理。

(二)成果查新

为方便广大科研人员申报,我院统一委托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人文社科项目查新中心进行查新,查新费由院里支付。请经网上申报、审核通过的申报者自行将查新表格发送至sdrwcx@126.com,并注明“山东社科院评奖查新”。 查新中心联系人:刘娜,电话:0531-82067668。

(三)报送书面材料

请申报者于5月24日之前将如下纸质材料送交科研处1211室(查新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请申报者个人尽早网上申报、提交查新,切勿延误)。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

(2)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著作需原件3份,论文、课题、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需原件1份);

(3)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其中两份匿名,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资料”;

(4)《外文类论文或著作证明》及论文译文和著作摘要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匿名;

(5)课题立项书、结项书的原件、复印件;

(6)申报者亲笔签名的《申报成果重复率、查新、著作CIP承诺书》一份;

(7)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专用”)。

评奖通知、评选表、成果查新表、cip证明书等均可在省社科联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网址:http://www.skj.gov.cn/info/news/content/12119.htm

三、其它注意事项

本次社科成果评奖的推荐工作仍由我院组织进行,为保证参评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请各单位负责人广泛发动本单位科研人员申报符合评奖时限的成果(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原则上各研究所申报数量不低于本所科研人员人数的30%。

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按此通知和省社科联评奖文件,通知到每一位科研人员,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申报组织工作,力争把今年的评奖申报工作做细、做好。

 

联系人:吴  刚

电  话:13156015857、82704643

 

附件下载1:关于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2: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附件下载.rar



科研组织处

2016年3月31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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