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对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安排与说明。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公告》《课题指南》及相关文件的精神与要求,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选题及设计论证工作,力争使我院在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中再创佳绩。
一、总体要求
(一)切实贯彻文件精神
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着力提高申报质量
各单位要组织科研人员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凝练出体现前期学术积累,能够发挥研究专长、学科优势,有分量、有深度,能够体现国家水准的选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提倡单位组织、联合攻关,共同抓好课题组研究力量的组织调配,充分发挥团队优势,征询同学科知名专家学者的意见,协助课题组做好设计论证,提高论证质量,保证项目的入围率和立项率。
(三)确保申报数量
各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少于4项,计入项目负责人所在团队申报数额。各科研创新团队申报数量是否达标将作为年底创新团队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院《创新团队、创新岗位考核办法》,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在年底考核中进行相应加分。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资格
1、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选题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三)资助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均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严格申报程序
按照全国规划办要求,今年继续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如果全院申报总数超过省社科规划办下达的限额,院内将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经我院推荐的项目,将参加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的全省统一筛选。《申请书》《活页》没有提交院科研组织处进行两轮论证、评审的,不予推荐。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人须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如实填写《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7年12月版)《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课题论证>活页》等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版本不符者一律不予受理。代码按照《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2、《申请书》《活页》等所有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告》及相关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相关人员在规定位置签名。排版要保持原有格式,保证规范、整洁。
3、最终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一式七份。非打印版本、缺少亲笔签名、无数据文件者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排列顺序为《申请》书全部在上,《活页》全部在下。《申请书》(word20013版)《活页》《申报汇总表》等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组织处邮箱,文件名格式为申请人姓名+材料名称(例:XXX—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二)时间安排
我院选题题目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6:00,初稿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11:00,二稿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11:00,定稿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16:00。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申报工作将严格按照表中时间节点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书》请下载附件。
联系人:赵明波、钟世红
电 话:82704533
科研组织处邮箱:sdasskyc@163.com
附件3: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组织处
2017年12月25日
附表: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事项 | 相关内容 |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4日 | 院属各单位 | 学习全国办和院通知精神,充分讨论研究,提出适合申报的选题 | 《院申报通知》、省规划办《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规划办《申报公告》《课题指南》 | |
1月5日 | 16:00前 | 科研处1204 | 各单位报送国家课题选题题目,提交《申报汇总表》 | 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
1月9日 | 上午 | 十楼会议室 | 国家课题专题报告之一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辅导 |
1月9日 | 下午 | 十楼会议室 | 国家课题选题设计论证 | 组织专家与申请人共同探讨论证 |
1月5日至1月15日 | 国家课题设计 | 申请人进行课题设计,并填写《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初稿 | ||
1月16日 | 上午 | 十楼会议室 | 国家课题专题报告之二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辅导 |
1月17日 | 11:00前 | 科研处1204 | 国家课题申报材料初稿报送 | 申请人向科研处提交申报材料初稿,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9份、电子版《汇总表》发科研处邮箱 |
1月19日 | 上午 | 九楼、十楼会议室 | 国家课题申报材料初稿论证会 | 专家对初稿进行论证指导,与申请人进行交流 |
1月23日 | 上午 | 十楼会议室 | 国家课题专题报告之三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辅导 |
1月20日至1月29日 | 国家课题设计 | 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提升《申请书》《活页》 | ||
1月30日 | 11:00前 | 科研处1204 | 国家课题申报材料二稿报送 | 申请人向科研处提交申报材料初稿,纸质版《申请书》1份、《活页》9份,电子版《汇总表》发科研处邮箱 |
2月2日 | 上午 | 九楼、十楼会议室 | 国家课题申报材料二稿论证会 | 专家对二稿进行论证指导,与申请人进行交流 |
2月3日至2月22日 | 国家课题设计 | 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提升《申请书》《活页》 | ||
2月23日 | 16:00前 | 科研处1204 | 国家课题申报材料定稿报送,数据录入 | 纸质版《申请书》及《活页》各7份,电子版《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发至科研处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