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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撤项通报和加强学术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3 00:00  作者: admin        来源: <a href='' target='_blank'>科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发出通报,在成果存在较多引文和注释不规范的项目做出了撤项处理。希望科研人员引以为戒,不断加强学术自律,提高科研道德修养,坚持规范的引用和注释习惯,坚决杜绝抄袭、剽窃等一切学术不端行为,做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学者。

                                         科研组织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终止刘春雷、宁本荣、巢小丽、麻智辉、巴春生主持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报

2013083009:14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在最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验收工作中,我们发现,吉林师范大学刘春雷主持完成的《和谐社会进程中大学生就业心理问题研究》(08BSH01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宁本荣主持完成的《中国女性公务员职业发展研究》(07CZZ024)、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巢小丽主持完成的《沿海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中的妇女人力资源开发研究》(09BJY058)、江西省社会科学院麻智辉主持完成的《推进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研究》(10BJY026),云南省曲靖师范学院巴春生主持完成的《西部少数民族人口城市化问题研究》(07XRK001),最终成果均存在较多引文和注释不规范的问题。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终止这5个项目,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请各级管理单位和项目承担者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立良好学风,恪守学术规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好国家社科基金声誉。今后我们将在继续严把结项成果政治方向关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学术规范性的审查力度,一旦发现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不规范等严重问题,将视情况作出终止或撤项处理。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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