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课题负责人:
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省领导圈批重大课题,经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对2013年省领导圈批重大课题的鉴定结题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课题组请于
二、为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由科研处组织对课题成果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学术不端检测的合格要求为,包括本人论述在内的文字复制比率不超过20%,任一复制单元均不应超过50字。凡规范引用、注明出处的,不计为重复。
三、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课题成果,由科研处组织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由同学科或相近学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圈批课题负责人(被评审课题的负责人除外)和院外专家组成,其中院外专家人数不少于2人。
(二)评审程序。
1、科研处收到圈批课题成果,且评委成员明确后,应尽快且最晚于评审会召开前三天送达各评委。评委在认真审阅课题成果的基础上,拟出要提问的问题。
2、院外专家采取匿名通信方式参加评审,科研处于评审会召开前收回院外评审专家填写的《成果鉴定表》。
3、召开评审会。由课题组负责人概述课题选题背景、写作过程、调研情况,详细介绍主要观点、主要对策建议,论据、论证的方法,课题创新之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用时不超过20分钟。评委会专家提问可一次性提出,也可以交谈方式逐个提出。课题组应当场做出回答,评委可根据回答情况适当插问。所有问题回答完毕后,课题组成员退场,评审委员会根据成果质量和答辩情况,集体商定评价、建议,并分别匿名打分,填写《成果鉴定表》。会议工作人员汇总计算成果评价总分。课题组成员回到现场,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宣布评审结论,肯定其优长,指出其不足,并提出补充完善和修改建议。
(三)成果等次和分值标准。算数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整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含)~89分为良好,60(含)~74分为合格,59及以下为不合格。
(四)评审费。专家评审费按财务有关规定从被评审课题经费中支付。
四、通过检测和评审的课题,要向科研处提交1-2份《呈阅件》或《科研要报》文稿和2-3万字的研究报告(均含电子版)。
五、未通过检测的成果,课题组须重新组织研究,直到成果通过检测,再进入评审程序。评审为不合格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组织继续研究,修改成果,并给予第二次评审机会,评审费仍从被评审课题经费中支付。成果第二次评审仍不合格的,取消课题负责人主持下年度重大课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