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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4 14:03  作者: admin        来源: 人事处 阅读量: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30号)要求,我们组织了山东省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经逐级推荐选拔,推荐论证委员会论证,共确定山东省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拟推荐人选126名,其中,济南、青岛两市选拔工作单独开展,分别推荐人选12名、13名,一并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决定自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日接访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接访地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大厦主楼1111房间)

联系电话:(0531) 82957098

 联系人:段永建、李慧

 附件下载:山东省201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拟推荐人选名单.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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