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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7 00:00  作者: admin        来源: <a href='' target='_blank'>科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学者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发布申报公告为做好我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管理单位

由于近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实行依托单位注册制度,我院主要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只有少部分自然基金研究方向属于我院的研究范围,我院历史上只承担过2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根据自然基金委依托单位注册规定的标准,即判定我院在承担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的能力欠缺,因而多次注册通过。这是地方社科院普遍存在的现实困难。科研处曾经尝试鼓励并协助我院有关专家学者依托其他注册单位进行课题申报,但没有中标。

今年,了解到有地方社科院通过上述方式取得多项课题之后,已经成功注册依托单位。为了开辟新的国家级项目申报渠道,科研处近日前往山东师范大学科技处协商,并就我院依托山师大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达成一致意见。我院专家学者如有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的,可以与山师大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以山东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山师大科技处上报,如能中标,按照基金委管理规定,山师将我院课题视同本校课题管理,履行其作为依托单位的职责,科技处对项目进行管理,财务处课题经费进行监管我院科研处将积极协助。

建议有管理科学相关研究基础和精力的专家学者依托其他注册单位申报自然基金课题,待有一定积累后,我院可以注册成为依托单位。

二、申报资格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三、资助率和资助经费

2013和2014年,管理科学部面上项目资助率分别为17.02%和20.45,平均资助力度为56万元和60万元;青年项目资助率分别为19.33和21.58,平均资助力度为20.58万元和21.01万元。2015年,管理科学部面上项目平均每项资助强度为50-65万元,资助期限4年;青年项目平均每项资助强度21万元左右,资助期限3年。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本《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四、申报指南和详细规定。

需要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需要设立ISIS系统账号,申请人需向山师大科技处提交姓名、邮箱、手机、职称、学院、申请项目类型等信息。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经过山东师范大学科技处审核提交ISIS系统,然后下载打印带有“NSFC2015”水印的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ISIS系统将于2015年3月5日上午12时关闭上传申请书的功能,申请人在系统关闭之前必须提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务必于2015年3月5日16:00前将最终PDF版本纸质申请书及形式审查表送山师大科技处

全部申报资料参见山东师范大学网站(主页—科学研究—科技处http://www.kjc.sdnu.edu.cn/QianTai/ShouYe.aspx)。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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