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推荐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申报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8 14:15  作者: admin        来源: 人事处 阅读量: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2017年度(第十一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推荐的通知》要求,现我院开展突贡奖、新秀奖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选与范围

全院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拟推荐突贡奖人选和新秀奖人选各2人。

突贡奖: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截止到2017年4月6日);

新秀奖:年龄在39周岁(含)以下(截止到2017年4月6日)。

二、评选条件与标准

突贡奖:工作成绩突出,研究成果丰硕,在某一学科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获得过5项(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其中至少有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第一作者)。

新秀奖: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正式出版、发表、完成过5项(含)以上重要科研成果,获得过至少1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二等奖(第一作者)或至少2项省部级社科成果三等奖(第一作者)。

已获得突贡奖或新秀奖者,不得再次申报本奖项。

三、申报办法与要求

(一)个人申报:参评人按要求准确填写《2017年度(第十一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或《2017年度(第十一届)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表》(见附件),并准备以下材料:

1.《申报表》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

2.代表性研究成果不超过5件(著作类与论文类原件均为1套;音像类成果如经省级以上媒体播放,需有相关版权、著作权证明)。

3.研究成果和工作业绩的获奖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

4.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申报人需将《申报表》中填写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统一格式为:(1)封面字样“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申报材料、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日期”;(2)目录;(3)按目录装订相关材料。著作类成果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1500字以内的重要观点介绍;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800字以内的重要观点介绍;音像类成果需复印省级以上媒体播放单位相关版权、著作权证明,800字以内的主要内容简介;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得奖励的,按奖励级别最高的只计算一次);音像类成果可附光盘。

5.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

6.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明“山东省社科评奖专用”)。

(二)组织推荐:根据个人申报情况,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我院组织初选,并将推荐人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评奖办。

(三)时间地点:

请于4月25日(下周二)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205室。

联系人:孙亚男

联系电话:82704738

 

附件下载1:2017年度(第十一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2:2017年度(第十一届)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17年4月18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