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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山东社会科学院通讯员队伍及稿件送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7 16:00  作者: admin        阅读量: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我院对外宣传和信息化水平,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筹建我院新版门户网站、山东“智库联盟”网站、《山东社会科学报道》内部报纸和“山东智库联盟”微信公众号。目前,山东“智库联盟”网站和“山东智库联盟”微信公众号已正式开通运行,我院新版门户网站和《山东社会科学报道》内部报纸也已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并投入运行。为有效引导舆论,塑造我院良好的外部形象,保证对外宣传的内容丰富度和质量,经院党委同意,我院将在全院建立通讯员队伍,并规范有关稿件编发、送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的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责任感和一定的新闻敏感性。

2、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比较熟练的进行计算机操作和网络应用,并具备一定的摄影技能。

3、热爱宣传工作,熟悉本部门的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及时了解本部门的工作动态。

二、通讯员的基本职责

1、通讯员负责本部门对外宣传信息的收集、采编、整理、制作,并及时主动地向山东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山东智库联盟网站、《山东社会科学报道》和微信公众号编辑部提交立意高、时效性强的稿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部门的重大活动、常规科研活动进展、课题项目的进展、对外合作交流、获奖情况、专家的前沿思想、决策建议、研究人员公开发表文章或接受采访情况等。

2、按时与对外宣传联络办公室沟通,发动、组织本部门人员向外宣部门提供新闻线索和各类学术类、新闻类稿件。

3、负责统筹安排新闻单位对本部门人员的采访活动,包括院外宣办联系的新闻媒体、我院门户网站、《山东社会科学报道》、我院微信公众号编辑人员对本部门的采访报道,根据本部门研究领域接受并安排特定选题的约稿。

4、负责管理本部门在院门户网站的发稿账号与密码,负责本部门协办的院门户网站二级网页的信息更新工作。上传的稿件需经本部门领导审核。

5、积极参加院外宣办组织的宣传业务培训,收集并反馈本部门关于改进外宣工作的意见、建议。

6、及时了解《山东社会科学报道》每期报纸的发行及反响情况,保证报纸顺利到达所在部门,及时反馈信息。

三、通讯员的申报管理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本部门的对外宣传工作,对外宣传报道的成果纳入部门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之一。每个部门务必确定一名通讯员,认真填写《山东社会科学院通讯员登记表》(见相关附件),于9月8日前报送院外宣办(联系人:凌琪,联系电话82704698,电子邮箱sdass2004@163.com)

2、各部门上报的名单经院外宣办确认后,将向通讯员颁发聘任证书,统一备案管理。

四、发稿要求

1、稿件的内容和形式大致可分为四类:

①新闻时效类稿件,包括本部门的重大活动、常规科研活动进展、课题项目的进展、对外合作交流、获奖情况等方面的消息、通讯和图片等。此类稿件应尽量在新闻事件发生24小时内提供给外宣编辑部。为保证稿件内容准确,专业用词规范,新闻稿原则上由活动的主办方提供;以院名义组织的活动,由活动的牵头部门提供。

②自创非时效类稿件,主要包括网站和报纸特定选题的约稿,科研人员的学术观点、决策建议,部门内部人员创作的诗歌、散文、绘画、摄影等各类软性体裁的文章。此类稿件可常年由各通讯员向外宣编辑部提供。

③转载类稿件,包括部门人员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著作及其述评,媒体刊载发布的专家访谈、活动报道等。此类新闻一般应在新闻事件发生48小时内由通讯员提供给外宣编辑部。

④常规类稿件,包括部门通知或公告,部门介绍、重点学科、研究基地、研究中心的变化情况、每年的研究课题完成情况、每位研究人员个人主页需要刊登的信息等。此类稿件由各通讯员及时向外宣编辑部提供。

2、坚持稿件的真实性、时效性、思想性和准确性原则,严格实行稿件审核制度,严把质量关。除“转载类稿件”由通讯员自行审核并上传外,其他稿件严格执行送审制度。

3、发往院官方网站、“山东智库联盟”网站和“山东智库联盟”微信公众号、《山东社会科学报道》的稿件,统一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给外宣编辑部,配以图片为佳。电子文档要求用word格式,图片以电子版JPG形式,精度在300dpi左右,大小不能低于5MB,同时须加配简短文字说明。电子文档和图片均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以“附件”形式提交,《稿件发布审核单》以纸质形式提交编辑部。

五、稿件送审要求

1、通讯员上传“新闻时效类”、“自创非时效类”和“常规类”稿件,需填写《稿件发布审核单》(见相关附件)。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部门通讯员提交的稿件并在《稿件发布审核单》上签字。各部门拟通过网站下发的通知、公告等,需报分管院领导审核。所有涉及院领导的稿件需交院领导本人审核。(同一篇稿件发往网站、报纸或微信平台,只需审核一次)。

2、院官方网站、山东智库联盟网站、微信公众号每天的常规类稿件,以及《山东社会科学报道》内部报纸每期的稿件,由分管院领导审核。涉及全院工作的稿件,由分管院领导报上一级领导审核。

3、各部门通讯员报送的稿件一经选用,按选用的稿件质量和版面篇幅,分别给部门和报送通讯员个人记分,借鉴湖南社科院等兄弟院的做法,院内报纸刊用的学术类稿件,相当于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表的文章,视内容长短,酌情记分,网上采用的相当于报纸的二分之一。各部门和通讯员个人的计分分别纳入年底工作考核奖励中。

对外宣传工作是我院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加强建设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引导社会各界加深对我院的了解与认识,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同志担任本部门的通讯员,并严格执行相关发稿、送审制度。

欢迎除通讯员之外的其他同志(包括离退休老同志)主动投稿,一经审查采用,即按创新工程方式赋分,计入年终考核。

                             

 

山东社会科学院

          2015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稿件发布审核单

          通讯员登记表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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