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第十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申报推荐的通知》(鲁社科奖字〔2016〕2号)文件精神,经单位(部门)推荐,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评审,我院宋士昌同志当选为2016年度(第十届)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考察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获奖考察人选行考察。
公示时间:2016年8月3日-8月10日
联系电话:82704738
人事处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