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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9 13:50  作者: admin        来源: 人事处 阅读量:

院属各部门: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报院领导同意,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办法与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请自行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按要求完成录入工作,生成《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3月10日17:00时前将《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人事处邮箱。

(二)组织推荐

我院将于3月20日前组织评审并完成公示,全院推荐名额为1人。

三、其他

联系人:罗  涛 赵文鹏

联系电话:82704738,13791096779  15863170312

邮箱:skyrsc@163.com

附件: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下载:/Upfile/202002/2020022950006637.rar

 


人事处
2020年2月28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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