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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 10:52  作者: 钟世红        来源: 科研组织处 阅读量:

院属各单位:

近日,省社科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对2015年(含)之前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2001年至2015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7月31日。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在清理期限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申请延期最多半年。

2.从今年4月开始,省社科工作办公室对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将严格按照立项要求的计划完成时间进行管理。2016年(含)以后立项的项目,最多申请延期两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半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一年。 

3.各部门要认真对照立项通知书的有关要求进行全面清查,形成本部门未按期结项的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情况汇总表,需要延期的填写《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21年版)》,并于4月20日前将纸质版汇总表、《变更审批表(2021年版)》报送至科研组织处121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组织处邮箱:sdasskyc@163.com。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采取切实措施,按立项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研究任务、拿出最终成果,并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逾期省社科工作办将不再受理。

4.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做终止处理,被终止执行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被撤销项目的已拨资金,将按原渠道退回。凡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5.即日起,《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启用2021年新版,下载地址为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s://sdsk.sdxc.gov.cn/)“资料下载”栏。

开展项目清理工作是提升社科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请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项目负责人要严肃认真对待,确保圆满完成项目清理工作。

相关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钟世红

电  话:82704533

附件1:山东省社科规划在研延期项目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21年版).doc

附件3: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1年版).doc

 

                             科研组织处

                           2021年4月2日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孙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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