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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0-10-09 12:17  作者: admin        来源: 机关党委 阅读量:

为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9月29日下午,山东社会科学院在科研综合楼十楼中型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1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民法典,并邀请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谢桂山作专题辅导报告。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郝宪印主持,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袁红英,院党委副书记王兴国,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韩建文、张少红参加。院属各单位副处及正研以上人员列席会议。

会上,谢桂山以《民法典:开启法治建设新时代》为题,从民法典编纂和实施的重要意义、民法典内容构成、民法典的创新特点和法典化意义、重点条款变化等方面作专题辅导,同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为大家深入解读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认识。辅导结束后,院党委中心组在科研综合楼党委会议室围绕主题继续开展深入学习研讨,袁红英作重点发言,其他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交流讨论。

袁红英重点围绕“充分认识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民法典的鲜明特征”“结合社科院实际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等内容发言,与大家交流自己的学习认识和体会。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结合社科院特点和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加强对民法典的理论研究宣传和阐释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民法典的普及宣传,把民法典作为普法重点,以撰写科普读物、专家访谈等方式不断加强社会宣传;要结合民法典学习宣传研究,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院,自觉将民法典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落实到科研、管理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依照民法典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推动法典精神、法治理念、法律规定在山东社科院落地生根。

郝宪印在主持学习时对此次中心组学习的形式和效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下一步要充分发挥好院内专家优势,积极利用专题辅导等形式持续深化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他强调,民法典总结了国内外司法的实践,凸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充分展现了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基础,对民法典的学习研究宣传阐释必须持续深化、不断加强。

郝宪印对全院下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提出明确要求: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三个必然要求”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增强学好用好民法典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阐释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认识。第二,院党委班子、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各党支部要及时跟进学,采取集中学习研讨、讲党课等不同形式,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民法典,在院内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学习情况要纳入年底创新工程考核;要结合文明创建、联系社区等工作,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实践活动,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谋事循法、遇事找法、干事遵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第三,要将研究宣传民法典与院科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山东社科院学科和人才优势,持续加强研究阐释,努力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发表一批有份量、有深度的理论文章,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民法典落实落地、入脑入心,以高质量科研成果助推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法治山东建设贡献社科院的智慧和力量。

(撰稿/王建永  摄影/李凤珂  编辑/李萍)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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