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要闻
    
广州社科院举办《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1-01-27 14:45  作者: 武勇 穗社科宣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阅读量: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1月22日,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主办的“广州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咨委会系列研讨之一 《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研讨会”在广州召开,此次研讨会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主题,来自政府机构、高等院校、专业机构、企业协会的广州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咨委会委员们,共同就宣传研讨《条例》开展了多形式、多视角的全景解读剖析,为推动广州市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献计献策。

《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广州市第一部系统性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规,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将有力推动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和市场化。《条例》的制定,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的必然要求,是广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反映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心声。此次宣传研讨的目的是全面学习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把握实质要义,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制度的落地生根,进一步在广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发挥咨委会委员作用。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跃国在致辞中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城市竞争力、推动经济增长、推动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着力点,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近两年,广州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呈现出鲜明的特点和清晰的主线,在短时期内跑出了营商环境改革的加速度,12项指标整体表现均获得大幅度改善,一些指标位于全国甚至全球前列。一是确立营商环境出新出彩的战略牵引地位,把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放在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高度,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环境支撑。二是坚持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基本导向,广泛深入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社会各界的需求和期待。包括组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咨委会,开展全覆盖问卷调查和焦点问题深入访谈,系统收集意见建议并进行综合整理分析。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成员涵盖涉法各类机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凝聚各方共识,开展政策宣传,组织专题培训。新冠疫情期间,迅速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指挥信息平台和“五个一”工作机制,全市重点企业入库3万多家,对于企业诉求和关切实行全流程网上收集调度处理。三是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攻坚突破,聚焦企业办事时间、环节、成本三个核心问题,念好“减、降、优”三字经,推动一网通办、流程再造、政策普惠和诉求闭环,全力以赴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经营减时间、简环节、降成本、优服务。四是保持开放式格局、全球性视野,注重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最佳实践,组织对标分析研究,进行复制和推广。学习国际最佳案例,持续争创国际最先进营商规则。积极与世界银行等机构开展咨询合作与政策研讨,获取技术援助和政策建议,促进指标水平整体跃升。五是紧紧把握营商环境的本质要求,突出法治化和便利度两个关键。着眼于建立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开展营商环境立法工作,制定《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把市场认可、行之有效的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和成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和信息平台,通过智能化手段提升便利化水平,打造“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的“穗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一网统管、全城统管”的“穗智管”城市运行管理中枢政务服务指标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全国第一。两年来,广州在营商环境出新出彩方面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贏得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在国家评价和世界银行观察反馈中都有不俗的表现。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陈宁在大会上做了题为《立法先行 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广州方案”》的辅导报告。他从立法必要性、立法过程和立法思路、主要内容和制度亮点三个视角对《条例》进行了解读。他表示,《条例》适时总结了广州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将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制化。法规是我们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因此优化营商环境更为关键的是法规出台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实施,《条例》为我们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目标和愿景,具体怎么做、如何实现,还需要政府部门创造性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政府部门创造性的补充和完善,使我们的营商环境真正得到优化和提升。

研讨会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经济师邱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资金处处长唐仪兴,广东电网广州供电局市场部副总经理邱朝明分别作了广州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案例分享。

广州新城市投资控股集团联合创始人、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兼网络新媒体分会会长曹志伟,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税务副总监费利伦(Aaron Finley),暨南大学副校长王兵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语语言文化学院院长张欣,广东省民营企业合作交流协会执行副会长、广州市产业招商投资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龚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治理创新研究院院长赵龙跃从各自角度,对《条例》宣传实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探讨。

与会代表表示,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广州要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和意志,持续不断地推进改革、拥抱创新,持续不断地推动营商环境出新出彩。在这个过程中,特别需要倾听市场主体、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呼声和意见,特别需要建立良性互动、供需匹配的有效机制。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杨茗淇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