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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研究所围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展开密集调研
发布时间:2020-10-09 16:06  作者: admin        来源: 农村发展研究 阅读量:

2020年5月份以来,山东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围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展开集中密集调研,分别调研了德州、威海、青岛、济南、聊城、枣庄、聊城、菏泽等市,现场考察了美丽宜居乡村、产业园区建设情况,并与当地市县乡政府工作人员、美丽宜居乡村社区(村)部分“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座谈,详细了解“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成效与不足、倾听村民的意愿和心声,集思广益,综合研判,以期为下一步我省稳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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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研,课题组发现:

一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具有合理性。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要原封不动地保留原有的村庄是不可能的。由于大量劳动力流出而导致具有空心化趋向的大量村庄,通过拆迁、合并等措施纳入城镇化进程具有很大合理性。

二是乡村传统的保护问题。在产业快速分化、交往日益频繁、交往距离逐渐扩展的今天,文化元素也会发生迅速的变化。即使村庄被完整地保留下来,也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村庄了,很多传统文化因素是不值得保留的。

三是多数人利益和少数人利益的权衡问题。在山东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绝大多数地方都是在获得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的,但仍有少数人不同意也是常态。如何协调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利益,是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

基于以上问题,建议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

一是应该综合考虑各类条件,遵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综合考虑原有的村庄面貌、村庄劳动力转移状况、人均耕地面积、村民对农业的依赖程度以及户均占用建设用地面积等因素。原有村庄旧房较多、劳动力外移严重、人均耕地少、村民对农业依赖性比较低、户均占用建设用地面积比较大的地方,更容易推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二是应充分尊重民意。在推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之前应该充分征询民意,只有在95%村民赞同的情况下才推行应该成为一个必要条件。调查中发现,禹城市梁河社区建成后,绝大多数农户都搬进了社区,但仍有5-6户不同意搬迁。让这些少数农户保持原住宅,等认识到社区生活的便利性时再搬迁入驻社区,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三是需要适度的产业配套。以楼房为主的社区居住方式以及村庄合并之后好多村离耕地的距离变远,这显然不利于农业生产。德州市推行的“两区同建”就是在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同时通过土地流转建设大规模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社区居民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

四是需要加强对原有村庄文化的保护。在村庄无法保留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照片、录像、文字回忆等方式保存村庄的原貌。各村建立一个村史馆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各村单独建立,也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村史馆,纳入各村村容村貌、村文化等内容。

(撰稿/王新志  编辑/李萍)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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