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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会科学院与韩国孝文化振兴院签署学术交流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8-12-18 17:36  作者: admin        来源: 文化研究所 阅读量:

2018年12月17日,韩国孝文化振兴院院长张时成一行4人对山东社会科学院进行了学术访问,双方就中韩两国的孝文化内涵、孝文化研究、孝文化传播等学术议题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交流与探讨。为进一步振兴和弘扬中韩两国的孝文化传统,双方签署了学术交流合作协议。山东社会科学院院长张述存、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张伟、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副处长赵延虎、外事办公室主任管典安、人口所副研究员田杨、文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杨冬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

张述存院长首先对韩国孝文化振兴院的到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山东社会科学院建院40年以来的科研方向、科研特色和科研优势等基本情况。张述存院长指出,山东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富集地,是儒学的发源地,也是孔子的故乡。尤其是孝文化资源更是博大精深,中国古代流传的二十四孝的故事有十三个就发生在山东。一直以来,山东社会科学院高度重视以儒学、中国传统文化和齐鲁文化为主体的传统文化研究。山东社会科学院与韩国孝文化振兴院签署学术交流合作协议,不仅有助于推动两院之间的学术事业的发展,有助于深入挖掘儒家文化资源,也有助于推进和促进孝道文化在当代社会的应用、振兴和发展,解决代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韩国孝文化振兴院院长张时成讲到,韩国孝文化振兴院位于韩国大田广域市,属于政府全额拨款的公共事业单位。韩国孝文化振兴院于2011年开始筹备,2017年3月正式开馆。其主要学术功能是孝文化振兴政策研究、孝文化事业发掘和开发新内容以及孝文化专业人才培养。在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所长涂可国研究员和孝文化振兴院孝文化研究事业团团长金德均博士的推动下,两院今天正式签订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张时成院长认为,两院签订学术交流合作协议必定会加深中韩两国文化之间的交流与理解,共同振兴中韩两国的孝文化传统,并建立以密切友好合作为基础的学术交流机制,共同促进中韩两国学术事业的发展。

最后,山东社会科学院院长张述存与韩国孝文化振兴院院长张时成正式签署了学术交流合作协议,旨在振兴两国的孝文化传统以及加深彼此的学术交流,为两院学者之间的访问交流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学术途径。

(撰稿/杨冬   摄影/杨茗淇  编辑/刘珊珊  编审/凌琪)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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