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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峰:坚守法治精神 争做合格党员
发布时间:2017-10-26 09:48  作者: admin        来源: 《山东社会科学报道》2017年9月30日 第48期 阅读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治精神融规则、权利、民主、公正、理性、和谐等因素于一体,是法治建设的内在推动力。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坚守法治精神,争做合格党员,对于严肃党纪国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为什么要在“两学一做”中坚守法治精神

从中央到地方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的之一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要有纪律规则意识。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这一纪律规则意识的精髓就是坚守法治精神。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守法治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而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意味着执政党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将执政党的执法理念以法律的形式上升为国家意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坚守法治精神的政党才能做到从严治党,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坚守法治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是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共产党员必须带头坚守法治精神。共产党员作为社会大众的先进分子,在遵守宪法和法律,捍卫宪法和法律权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中发挥着中坚作用,其是否严格遵守法律关系到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能否顺利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升法治治理水平和能力。同时,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治,严守纪律,会在群众中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从而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治的权威得到认可,法治社会得以实现。由此,我们应当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将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二、从严治党背景下应当坚守什么样的法治精神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语境下,我们要弘扬的法治精神必然凝结着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的政治理想和价值目标。“两学一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和治党管党的重要举措,吸收了党内前期立法成果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蕴含着深刻的法治精神。

宪法至上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过程中,宪法的地位和作用至高无上。只有把宪法法律的权威立起来,才能使法治力量强起来。

权利保护精神。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以为最广大人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和自由为宗旨,执政党有责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各方面。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权力制约精神。公权力是对政治、经济、社会和公民权益影响最直接的一种权力,同时也是极易被滥用和产生腐败的权力,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这不仅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也是法治精神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守法精神。守法精神的深刻底蕴在于接受法律,包括服从法律、运用法律、敬仰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每个党员干部都应当心存对法治的充分信任、坚定信念和忠诚信仰。

三、如何在“两学一做”中坚守法治精神做合格党员

新形势下,需要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我们应当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动遵循法治规则,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坚守法治精神必须树立法治信念。法治信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全体党员不可或缺的基本素质要求,是衡量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之一。习总书记强调:“从客观上说,法治也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共产党员要以信念上的坚定带动行为上的自觉,以行为上的自觉维护法治的尊严。在“两学一做”活动中,更应当从法治角度思考党性,通过法治化党章党规构建党性法治理念,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宗旨融合于法治之中。强化“党纪如山、国法无情、政无戏言”的纪律意识,强化“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摒弃以个人意志为中心的人治思维,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不仅如此,党员干部还要带头推动全社会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使遵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坚守法治精神必须提高理论素养。“两学一做”基础在“学”,懂得法规才能更好地遵守法规,掌握政策才能更好地运用政策。每个党员都应当善于学习,不断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在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上做到清楚明了。首先必须明确学习的原则和立场,要围绕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去学习,从而形成四个意识状态下的法治学习规则。其次要明确学习的重点内容。应着重学习领悟党章党规中的“散发”法治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的法治理念,把坚定法治信仰、培育法治精神、升华法治理念摆在突出位置,纳入理论学习和专业学习之中。第三是创新学习方法。强化问题导向,针对思想认识和法治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和思考。

坚守法治精神必须做到知行合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是基础,关键在做。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过程也是全面提升党员依法办事能力的过程。我们要把对法治的遵从、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实际行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既是党员干部的重要职责,也是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法学领域的科研工作者,更应当把落实法治精神贯穿于科研工作的全过程之中,以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中蕴含着的法治思想和法治规则来指导科研工作,始终坚信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要性,做一名理论战线上的合格党员。

(作者为山东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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