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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杰 刘晓宁:以开放合作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1-11-23 16:51  作者: 李广杰 刘晓宁        来源: 《大众日报》2021年11月23日 阅读量:

习近平主席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致辞中指出:“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我们愿同各方一道,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共享服务贸易发展机遇,共促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

从广交会的“中国制造”,到进博会的“中国市场”,再到服贸会的“中国服务”,中国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促进世界经济贸易共同繁荣。近年来,我国出台一系列扩大服务业开放举措,积极推动服务贸易发展,服务贸易已成为我国外贸增长的重要引擎。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合作,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服务贸易竞争力,是我国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要求,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必然选择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破解国内大循环堵点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缓解国内高端服务产品供给的不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另一方面,为发展服务贸易而进行的一系列规则制度改革,将推动支撑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人才、技术、资金、数据等核心要素在全国自由便利流动,形成国内服务大市场,并进一步推动我国服务业转型升级。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必然选择。在当前的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服务贸易不仅是链接不同分工环节的纽带,还是各环节创造价值的主要来源,成为决定一国在全球价值链中分工地位高低的关键因素。无论是保障货物、人员等进行跨国流动的运输、旅行等行业,还是保障资金、科技成果等进行跨国流动的金融、数据等行业,都属于服务贸易的范畴。因此,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是保障国际循环畅通的必要条件,也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必然选择。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是服务业,服务贸易是服务业的国际化形态。近年来,服务业在世界各国经济中的比重持续提升,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也已经超过50%,成为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使得服务贸易对一国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增强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随着服务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的重心也逐渐从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转移。全球经贸格局重塑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服务贸易成为拉动全球经济和贸易增长的重要动力。随着服务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的重心也逐渐从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转移。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2019年,全球服务贸易年均增速为4.8%,是同期货物贸易增速的2倍;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持续提升,由2010年的20.3%提高至2019年的23.8%。服务贸易不仅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成为国际经贸合作中最强劲的引擎。从中国来看,“十三五”时期我国服务贸易额累计达到3.6万亿美元,比“十二五”时期增长了29.7%,同时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占比显著提升;截至2020年底,我国服务贸易额连续七年保持全球第二,年均增速也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和我国对外贸易整体增速。但与此同时,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还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仍具有巨大增长空间和发展潜力。

服务贸易结构逐渐向新兴领域和高端化方向发展。随着全球价值链分工的深化与广化,制造业服务化成为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将价值链由以制造为中心转向以服务为中心成为企业获取全球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价值增值环节不断向生产前的研发、设计阶段与生产后的市场嵌入服务阶段转移,进而相关生产性新兴服务贸易快速发展。WTO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十年来分销服务和金融服务一直占据着全球服务贸易的前两位,二者合计占比接近40%。与此同时,以信息技术、产品研发、医疗健康为代表的新兴高科技服务贸易快速崛起,年均增速超过10%,全球服务贸易的价值链正在向知识技术密集型方向延伸。从中国来看,2020年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占比达到55.3%,比2019年提升4.6个百分点,同样呈现出结构优化态势。

数字贸易将引领和带动全球服务贸易实现创新发展。21世纪以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数字和信息技术潜能加速释放。数字技术与传统服务贸易的深度融合,将大大拓展服务贸易的内涵和空间,催生一系列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重塑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生态和格局。数字贸易主要包括软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通信、云计算、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服务,数字传媒、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以及通过数字交付的服务外包等三大类。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统计,全球数字交付贸易出口规模从2008年的1.8万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2.9万亿美元,年均增速5.8%,占服务贸易总出口的比重从45.6%增长到50.2%。2019年,我国数字贸易进出口规模达到1.4万亿元,同比增长19.0%,占整体服务贸易比重达到25.6%,表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和巨大成长空间。

服务贸易规则谈判成为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重点。随着全球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高标准的服务贸易规则也成为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重点。据WTO统计,目前全球范围内大约有290项特惠贸易安排,其中服务贸易内容占了近一半。在这些协定中,服务市场准入、边境后措施、跨境数据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规则成为核心内容。我国同样在为更好地对接高标准服务贸易规则开展制度创新测试,包括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等,为在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中争取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探索数字贸易管理和促进制度,构建数字贸易“中国方案”

聚焦创新驱动,培育服务贸易发展新动能。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努力形成有助于服务贸易业态创新的多元化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推进数字技术对产业链价值链的协同与整合,推动服务型制造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助推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鼓励运用各种新兴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贸易,支持引导研发设计、知识产权、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领域的服务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生产性服务贸易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我国制造业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并重转变。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完善数字贸易政策,优化数字贸易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数字贸易管理和促进制度,构建数字贸易“中国方案”。

强化制度创新,塑造服务领域开放新优势。进一步降低服务领域准入门槛,适度放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市场准入以及相关限制措施,减少“边境后”壁垒,推动研发设计、电信金融、文化教育以及医疗健康等行业的价值链升级。深入推进服务领域制度型开放,加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内外标准的对接,加快制定实施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探索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等建设,加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成功经验的复制推广,支持北京等地开展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对接先行先试,构建适应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加强载体建设,打造服务贸易竞争新平台。依托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及文化、中医药服务、数字服务等出口基地,推进服务贸易集聚区建设,形成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支点。深入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使其成为推动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的重要平台。探索建设一批服务贸易境外促进中心,通过建立服务贸易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为服务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和海外法律支撑等服务。充分利用国际高级别平台拓展合作伙伴,发挥中国服贸会和进博会等各类展会平台作用,推动政府间、国际组织间、企业间达成多样化合作伙伴关系。

推动治理协调,构建服务贸易规则新体系。在国际经贸规则加速重构的背景下,我国应积极参与多边、区域服务贸易谈判和全球服务贸易规则制定,积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在服务贸易发展中的主渠道作用,与各国一起探讨服务领域的新议题、新规则,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努力在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参与规则制定,积极争取中医药等中华传统服务领域的技术标准制定主动权和主导权。充分利用“一带一路”、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自由贸易协定等机制和平台,引领国际服务贸易规则走向,深入挖掘自贸协定框架下加强双边服务贸易合作的潜力。在推动服务贸易的跨境数据流动、知识产权保护和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加强与有关国际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在服务贸易国际规则新体系中贡献中国智慧。

(作者李广杰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刘晓宁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李凤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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