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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娜:《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21-05-28 10:59  作者: 关娜        阅读量:

摘要: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把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进程分成三个阶段,并对这三个阶段进行了系统的阐述。现实中的社会主义阶段并非马克思所设想的从资本主义社会“脱胎出来的”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经典理论与现实实践的错位不禁让人们对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认知产生了质疑。重温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对于我们科学认识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哥达纲领批判》;发展阶段;认识

 

20世纪人类历史中出现了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但它们的社会主义并没有像马克思所预见的那样没有阶级、没有国家、没有商品生产。现实中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存在巨大差异,而人们又往往拿现实中的问题和矛盾去质疑甚至否定马克思理论的科学性。面对这一系列问题,系统地分析和学习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的思想是非常有必要的。《哥达纲领批判》作为一部科学社会主义经典的纲领性文献,尖锐地批判了拉萨尔机会主义路线,深刻地论述了过渡时期和共产主义社会两个发展阶段的理论,把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重温《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的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正确理解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驳斥错误思想观点,科学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进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转变时期,即过渡时期;(二)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三)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

关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马克思有一段著名的论述:“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1]这是马克思第一次明确提出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理论。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把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后的发展阶段划分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于是,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解有了两种解释:第一,认为这里的“共产主义社会”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这里所说的向共产主义过渡实际上是指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过渡的意思;第二,认为这里的“共产主义社会”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之前都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都应当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后者的理解似乎可以为现实中社会主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找到理由,但是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归入过渡时期,这显然不是马克思的本意。(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实际上从理论上只能算是马克思所说的过渡时期的一个阶段,在下文中会做具体论述。)

列宁对这个问题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无产阶级的目的是建成社会主义……这个目的不是一下子可以实现的,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所以马克思说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时期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2]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在论述过渡时期的经济和阶级时,列宁认为:“这些社会经济的基本形式就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和共产主义。这些基本力量就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主要是农民)和无产阶级”。“在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和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换句话说,就是已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脆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3]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思想和马克思基本一致,并进行了深入的解释。

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开始思考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等相关问题,他指出:“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因此它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段历史发展说来是必然的环节。共产主义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但是,这样的共产主义并不是人类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人类社会的形式。”[4]由此可见,在当时马克思把共产主义看做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环节,它并不是人类社会的终点。马克思之后的著作对未来社会发展进程也作了进一步的设想和划分,只是没有系统的总结,直到《哥达纲领批判》才真正确立关于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的思想。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详细论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些特征,比如“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5]在这里马克思提到的“共产主义社会”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它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还带着旧社会的痕迹,只能实行消费品的按劳分配,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仍未被消灭,劳动依然是谋生的手段,这些在这一阶段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消灭了商品生产、消灭了阶级和国家的社会形态。毫无疑问,实现这样的社会形态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马克思认为实现社会所有,消灭商品生产,消灭阶级和国家,是过渡时期所要完成的历史任务,而不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历史任务。

马克思在论述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时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6]由此可见,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建立在第一阶段发展的基础上,是马克思根据当时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状况进而对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所做出的构想。在马克思视域下,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不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而是同一社会形态内部两个相互衔接的不同发展阶段,其区别在于社会发展程度或者成熟程度(即生产力水平、制度架构、社会分工、人的思想觉悟等方面)的不同。

马克思主张过渡时期应该实施无产阶级专政。但是,进入共产主义之后,国家政权应该呈现什么样的形态,马克思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在共产主义制度中,国家制度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国家的哪些社会职能保留下来,有什么变化,这个问题需要科学回答。”[7]

马克思在当时并不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存在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也从来没有有把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称为社会主义社会①。列宁在1917年写的《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提到:“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权利’没有完全取消,而只是部分地取消……”[8]“但是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在科学上差别是很明显的。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把它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既然生产资料已成为公有财产,那么‘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9]在马克思的论述中,资本主义之后的未来社会有时被称作共产主义,有时被称作社会主义,二者在科学意义上没有本质区别;而到了列宁这里,开始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称为“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有了明显的差别。直至20世纪30年代,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称作“社会主义社会”、把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用法开始确立下来。

现实中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设想的没有商品生产、没有阶级和国家的社会主义存在严重差异,出现这种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提前宣布进入社会主义,混淆了过渡时期和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界限。

现实中社会主义的进程并没有按照马克思所设想的首先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时胜利,而恰恰相反,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俄国先于西方发达国家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尤其是斯大林宣布苏联建成社会主义之后,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思维架构的社会主义存在巨大差异。1936年11月28日,斯大林在全苏联苏维埃第八次非常代表大会上作报告时指出:“我们苏联社会主义已经做到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者又称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的制度。这就是说,我们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10]但是,这时斯大林所谓的“社会主义”既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也不同于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斯大林时期所谓的“社会主义”在经济上虽然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但并不是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在政治上虽然消灭了剥削阶级,但并不是一个无阶级的社会。斯大林单纯降低社会主义标准,把这样一个社会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导致了后来一系列问题和矛盾的产生,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随后,20世纪50年代,各社会主义国家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在经历了短暂的过渡时期之后,先后宣布进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但这时的社会主义不仅同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存在很大差距,而且同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很大差别。由于对现实认识不清,盲目跟风苏联模式,宣布进入社会主义后本国经济社会并未得到很大发展。到了20世纪80年代,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时表示过早宣布进入社会主义,开始重新对本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进行认识与定位。例如越南指出自己过去“跑得太快了”,还没有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而是处于继续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中;老挝认为自己当前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初级阶段,还在为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物质基础。

我国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从起点上就低于马克思所设想的成熟资本主义基础上的社会主义。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仅仅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并不标志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完全确立,直至1956年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才算基本确立。理论界所谓“过渡时期”指的就是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的革命转变时期。

然而,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同期苏联相比还要低很多,物资也相对匮乏。当时国家提出用1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最后到1956年宣布完成改造,过渡到了社会主义。我国在宣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的20多年建设中,虽然取得一定成就,但始终无法摆脱苏联模式的阴影,经济发展不快,社会主义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展现。实践证明,通过降低社会主义标准进入社会主义的模式并不利于社会发展,反而大大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条件下,如何尽快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提高社会主义社会的文明程度成为当时我国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挑战。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从本国国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将社会主义的发展定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纠正了原来超越过渡时期、过高估计社会发展阶段的错误,把我们从超越历史阶段的“左”的判断中解放出来。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长期存在,剥削在一定程度上也长期存在。我国目前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没有完成马克思和列宁所论述的消灭阶级这一过渡时期的任务,也没有完成斯大林所说的消灭剥削阶级这一过渡时期的任务,只能属于马克思和列宁所说的过渡时期的初级阶段。我国将社会发展进程定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表明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前进方向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强调它属于马克思所讲的过渡时期的初级阶段,因此从理论上指导我国实践的应该是马克思关于过渡时期的思想,而不是其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思想。我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创新与实践,是对马克思和列宁关于过渡时期思想的丰富和发展,而不是对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思想的发展。这样的定位与认识既可以消除现实社会主义与马列理论的诸多矛盾,也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远发展。

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强调:“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这一重要论断,是对马克思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理论的创新发展,是对我国国情以及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贡献。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

需要强调的是,我国所经历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11]实践告诉我们,我们所经历的社会主义没有建立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基础之上。虽然我们宣布进入社会主义,但是我国社会主义的起点很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生产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我们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实国情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积极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处理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充分展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在《哥达纲领批判》这部经典著作中,马克思虽然只是分析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阶段,但并没有断言共产主义只有两个发展阶段。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的观点只具有抽象的、一般的性质,仅仅预测了未来社会发展的大致轮廓,而不可能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经历的发展阶段做出具体的论断。恩格斯也曾特别指出:“至于这些国家要经过哪些社会和政治发展阶段才能同样达到社会主义的组织,我认为我们今天只能作一些相当空泛的假说。”[12]“‘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3]列宁也持有同样的科学态度:“我们刚刚开始走了第一步。我们不知道,而且也不可能知道,过渡到社会主义究竟还要经过多少阶段。”[14]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没有也不可能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阶段做出具体的描述。当代马克思主义者也不可能为共产主义的发展和实现设计一个固定的模式和路径。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如何具体发展应该由实践去回答。

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是参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特点得出的一般性结论。而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东方大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背景下,经历了长期的革命斗争才夺取政权,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因此,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带有自身的特殊性和历史必然性。如果脱离我国具体国情,盲目照抄照搬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发展进程的设想,就会犯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错误;如果以现实社会主义中存在非公有制经济和商品生产等来诟病马克思,就是对马克思过渡时期和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思想的误解。实践证明,中国在马克思主义正确指引下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坚持马克思的科学理论,必须承认这样一个现实:目前各社会主义国家都尚未完成马克思所说的过渡时期的历史任务,既不属于马克思当年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也不是列宁所论述的社会主义社会,实际上只能算是处于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过渡时期的初级阶段。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同自己国家的具体国情结合起来,真正认清本国的实际状况,找准历史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指导政策。

马克思充分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未来社会发展阶段,在批判旧社会克服其弊端的基础上得出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说:“马克思的这些解释的伟大意义,就在于他在这里也彻底地运用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即发展学说,把共产主义看成是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马克思没有经院式地臆造和‘虚构’种种定义,……。”[15]马克思科学理论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为人们提供了正确认识世界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马克思从劳动者获得彻底解放的高度指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通过考察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预见了未来社会的基本框架。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预见是科学的,并非空想,因此我们应当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同时,从马克思主义的相关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我们要对实现共产主义的长期性做好充分的认识和准备。

我们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对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及其发展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坚决抵制抛弃关于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想,及时克服超阶段的错误观念;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同时,准确把握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并从现实国情出发制定符合现阶段的政策纲领,扎扎实实地解决好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建成“够格”的社会主义,完成每个阶段的历史任务,才能有效地推进共产主义的实现。重温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的思想,对于我们系统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科学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

 

注释:

①在已经发表的马克思全部著作中,尚未发现马克思使用过“社会主义社会”一词。恩格斯从19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使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概念,但都是泛指共产主义社会。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4.

[2][8][9][15]《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835;196;199-200;200.

[3]《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5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31.

[5][6][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4-305;305-306;314.

[10]《斯大林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99.

[11]《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12.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353.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443.

[14]《列宁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18.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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