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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玉波: 环境规制的产业空间转移与区域生态协同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25 10:32  作者: admin        来源: 《山东社会科学报道》2021年1月16日第128期 阅读量:


一、研究目的

深入把握环境规制对产业空间布局的影响,是理解区域生态协同发展的基础之一。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作为一个破解日益恶化环境问题的突破口,这一领域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导向机制、完善的环境规制体系促进区域生态协同发展成为探究的热点。

我国一直在推行区域间有差别的环境政策。国务院出台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等国家规划一直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充分考虑地区的发展阶段、环境容量与区域环境特点,在不同地区和行业间实施有差别的环境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尤其是相对发达地区实行更加积极的环境保护措施,在污染严重的地区实行更为严格的环境政策,尤其在产业的选择上限制此类地区新上落后产能。

区域性是环境问题的主要特征,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环境规制必将影响地区原有污染性产业的发展,加大环境保护投资、转型或者外迁是该区域内企业可能的选择。在环境政策不够严厉,产业的选择更为多样的地区,高污染性行业是其发展的可能选择。一个国家或地区差异化的污染物减排措施,容易使得该经济体内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品生产转移到其他未采取减排措施的地区,最终导致“污染泄漏”。另外,产业结构变迁的驱动力量本应是技术进步以及由于人们收入的提高引致的对产品需求的改变,但是如果是由于区域政策的差异,特别是环保政策的不同导致产业在不同地区迁移,促使区域产业结构变迁,容易造成局部虚假的产业升级现象,弱化对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升级重要性的认识。

发展中带来的环境问题仍是我国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在发展与治理两难之中寻求一种共赢之道,既发展了经济又保护了环境是人们一直探讨的问题。通过环境规制的良好设计所带来的产业结构效应,促进产业发展的驱动方式从由要素资源驱动模式转变为集约的创新驱动模式,提升产业产品的附加值,并使其在产业链条与产品内分工当中,实现从低端向高度的迈进,是中国摆脱这一困境的重要战略路径。但是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地域环境政策的差异容易导致产业地域迁徙,造成产业结构升级的假象,弱化了环境政策本应追求的技术进步与要素替代效应。深入认识和分析这一问题,调整环境规制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其现实意义。

二、研究内容

1.环境规制地方竞争与区域产业结构变迁的理论进展。对文献进行综述与评价。环境规制与地方政府竞争,主要是结合研究问题从中国发展模式下的环境政策地方政府竞争模式进行梳理;“新常态”背景下环境规制对产业分布的影响,阐述国内外关于产业结构迁移驱动因素,特别是中央进一步加强环境制定与执法的权力对产业的空间替代的影响;差别化环境规制与企业区位的选择,明晰环境规制的差异影响企业区位选择决策,最终影响区域产业布局的调整;环境规制与产业分布理论脉搏,主要涉及到国内外研究环境政策直接作用于产业分布的文献,特别是国际贸易理论、新结构经济学等相关理论。

2.环境规制与区域产业污染同步逆生态协同发展的逻辑。在某一时间段,尽管我国环境规制越来越强,但是环境却却没有得到根本好转。由于地方竞争存在非常明显的“潮涌现象”,税收更高的污染产业就成为欠发达地区“跨越发展”的优先选择。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有很多,但是中国的产业分布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污染型产业在经济体内部的迁徙往往能带来虚假的产业升级现象,阻碍区域分工的形成,并且推迟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拐点到来的时间,弱化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效应。生态环境的保护外部化,区域经济发展割裂,不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环境规制影响区域产业布局的微观基础。从微观视角研究环境规制下的企业的行为、产业分布变迁的微观基础。探讨环境约束下的企业选择效应函数与企业与环境规制者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是了解环境规制引致区域产业分布的基础。主要从服务业开放限制背景下的制造业转移、环境规制的企业国内迁徙、环境规制的技术创新效应以及环境规制对需求侧影响引致的产业分布变迁等多个方面进行解释。

4.环境规制的产业转移:基于行业的角度。污染产业由东部向西部转移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环境规制是否是其中的原因,其影响是否显著需要用行业数据进行实证检验。不同的行业对应着不同的资源投入与能源消耗,特别是对煤炭、石油以及电力等不同的关联度往往对应着不同的污染排放,如果不同区域从供给侧进行环境规制,尤其是对能源采用环境规制政策,显然会改变不同行业的比较优势,而比较优势的改变将深刻影响行业分布。

5.环境规制的产业转移:基于省际的角度。从省际来看,我国正经历快速的产业布局再调整,基于区域环境承载力的有差别化的环境政策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不同的环境规制工具及强度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就存在许多差别,需要更好地进行制度设计以促进区域技术进步,进而推动产业升级,降低经济体内部“污染天堂”效应,促进地区协调发展,而不是简单的产业空间替代。

6.环境规制促进产业生态协同发展的政策取向。从改变中国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着手,主要是对地方政府的激励以及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进行改革。构建利益平衡机制促进区际生态协同发展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价格形成和补偿机制,有效平衡生态保护功能区与产业发展地区的利益关系。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权重。

三、成果价值

1.对环境政策影响产业区域迁移的微观基础进行了研究。许多环境政策是宏观的,但政策影响的主体是微观企业,通过改变企业的行为达到规制目的,而企业微观行为的调整最终反映到产业结构的变动。通过实地调研与问卷调查了解环境规制工具出台、实施及效果,进而从微观基础反映出宏观效果。

2.尝试构建新的政府控制型规制代理变量应用于实证研究。在环境规制变量中,由于环保部每年都会考核省域以及八大央企的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指标,并对应相应的处罚措施,这非常能反映命令控制型工具的属性,所以选择单位COD产出强度作为一个地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指标有较强的说服性。

3.把命令控制型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区分开应用到实证研究中。西方许多研究认为环境规制中排污费、环境税等更多市场化手段对于一个地区在治理污染、促进转型升级非常有用,但是这一观点有其适用的制度环境,主要是因为市场化环境政策必须是在一个运行良好的制度框架内,而在转型期的国家皆因为市场主体行为模式和立法仍然受过往制度的较大影响,企业和政府规制层面上的制度障碍仍然存在,把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工具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细分,进行实证检验对产业分布的影响显得十分有必要。

4.构建利益平衡机制促进区际生态协同发展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价格形成和补偿机制,有效平衡生态保护功能区与产业发展地区的利益关系。补偿机制可以是纵向财政专项转移的方式,也可以是横向对接的区域补贴方式,以及更好地把两者结合起来。探索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毗邻地区和重点流域上下游地区建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推动建立跨地区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事项的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区域间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等方面的良性互动。

(作者为山东社会科学院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 凌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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