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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国:《鼓励新乡贤参与我省乡村治理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22-03-02 15:43          来源: 《山东社会科学报道》第155期 阅读量:

 

研究报告《鼓励新乡贤参与我省乡村治理的几点建议》,课题负责人:王兴国,课题组成员:樊祥成。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乡村发展和乡村治理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但农村人才“空心化”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乡村实现善治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农村还拥有一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宝贵人才资源,包括老党员、老干部、复退军人、经济文化能人、出生地成长地或姻亲关系在本村的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企业法人、外出经商务工群体的优秀代表、持证社会工作者、教育科研人员,以及在农村投资创业的外来生产经营管理人才等。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积极发挥这些新乡贤的作用,既是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也符合国情农情的现实需要。

  为深入了解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意义,更好发挥新乡贤在山东省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时任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兴国研究员带领课题组对山东省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形成研究报告《鼓励新乡贤参与我省乡村治理的几点建议》。

该研究成果首先分析了鼓励新乡贤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新乡贤拥有一定的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本,凭借人格魅力、学识修养、名人效应、创意点子,有利于推动资金回流、企业回迁、信息回传、人才回归。二是有助于实现“治理有效”的目标。新乡贤对政策法规和村情民意吃得透、摸得准,能够协助乡村基层组织,妥善解决乡村治理中的邻里矛盾、家庭矛盾、干群矛盾、历史遗留问题等棘手问题,有助于提高乡村治理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三是有助于引领乡风文明。鼓励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有利于调动和激发村民学贤、敬贤、立贤的热情,抑制和消除长期存在的因农村社会结构失衡而出现的有违道德伦理的现象和违法行为。四是有助于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新乡贤把自身的现代价值观传递给村民,更好地架起乡村居民与现代城市文明的桥梁,让更多的村民熟悉现代意识、科学精神、文明理念,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

同时,该研究成果对如何鼓励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提出具体性建议,认为山东省应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引导新乡贤助力乡村发展,建立和规范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规则、程序,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一要挖掘各地传统乡贤文化积淀,推动新乡贤文化重构与创新。鼓励各地设置乡贤榜,举办“齐鲁新乡贤文化论坛”,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推动,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探索新路径。二要实施新乡贤培育与成长工程,壮大新乡贤队伍。建立完善的吸纳机制,实现宝贵人才资源从乡村流出再到返回的良性循环;通过亲情、友情、乡情,提高新乡贤回到农村、留在农村、建设农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通过表彰大会、绘像于墙、编入志书等方式,增强新乡贤参与乡村发展的荣誉感;鼓励研制各具特点的新乡贤标准,挖掘整理乡贤资源,程序化推荐评选新乡贤候选人。三要鼓励各地建立县、乡、村三级乡贤参事组织,制定组织章程。鼓励和支持新乡贤参事组织在各级党组织支持、指导下,本着“村事民议、村事民治”的宗旨,义务为村庄发展出谋划策、沟通民情、推进建设、监督村务,协助推动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幸福家园。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张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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