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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峰
发布时间:2015-07-27 15:35  作者: admin        阅读量:

李海峰:

    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山东省婚姻法学研究员常务理事,山东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

1.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学、行政法学。

2.主要研究领域:

(1)私有经济与私有财产法律保护研究。曾主持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和“山东民间投资法律保护研究”;曾主持院省情调研课题“黄河三角洲民营经济发展法律环境调研”。相关论文有《民间投资财产法律保护研究》(《东岳论丛》2012年第1期)、《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实体经济的法律保障研究》(《法学文库》第三辑)等

(2)婚姻家庭和妇女权利的法律保护研究。相关论文《中美两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论文《山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法律思考》(山东人民出版社);参编著作《获平等权利共享社会资源》(山东大学出版社)、《第二期山东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研究》(第二期与第三期,中国妇女出版社)。婚姻法热点问题的系列文章和访谈曾多次刊登在《齐鲁晚报》、《山东法制》和人民网上。

(3)民法学、刑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参与多项高校法学教材的编写工作,担任《民法学》(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核心课教材,科学出版社)的副主编并撰写部分内容;参与《刑事诉讼法》拟定工作。

(4)行政法相关法律问题。相关论文:《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再认识》、《论行政执法与公正文明社会建设》等;参与著作:《马克思主义社会稳定理论与实践》(山东人民出版社)、《科学社会主义通论》(人民出版社)等;参与课题:《和谐山东的执法保障》(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深化山东平安建设的建议》(呈阅件)、《山东环境污染防治的法治协调机制研究》(省情调研课题)。

3.获奖情况:参与成果分获山东社会科学二等奖和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各一项。

4.公开接受采访情况:曾接受过《工人日报》、《齐鲁晚报》、《人民网》、山东电视台、济南广播电台的采访。

此外,还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和立法、司法实践以及普法工作。参与修订国家和省内法律法规草案二十余项;参与全省“四五”、“五五”普法等教材的编写。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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