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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山东社会科学院张伟荣获“山东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3-06-30 17:02  作者: 吕必祥        来源: 机关党委 阅读量: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决定,党的二十大代表、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所长张伟荣获“山东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这是继山东社科院科研人员在2013年获此殊荣后再次获得这一荣誉称号。


张伟,现任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2022年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和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2005年以来,张伟同志一直在科研一线从事古代文学与文化方面的研究,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山东省刘勰文艺评论奖2项。2020年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连续10年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在思想政治、学术道德、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等各方面表现优异。

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制定出台《山东社会科学院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组织资深研究员、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科研新秀等评选,开展“走向舞台中央”干部人才素质提升培训活动,涌现出了省直机关道德模范、最美家庭、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社会组织工作者、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等人才群体;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就是业务学习”的理念,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行动自觉;支持各类人才在各项科研学术活动中当主力军、作表率,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建功立业;始终在全院大力营造爱才、惜才、重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科研工作人员专注主业、潜心科研,尽快成才。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李凤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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