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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科院与省发展改革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0-12-24 12:35  作者: 凌琪        来源: 科研组织处 阅读量:

12月23日下午,山东社会科学院与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山东社会科学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山东社科院党委书记郝宪印,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周连华,分别代表双方致辞。山东社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袁红英主持签约仪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新旧动能办常务副主任石爱作,山东社科院副院长杨金卫、张少红等出席签约仪式。

 

周连华在致辞中指出,山东社科院是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核心阵地,一大批研究成果上升为省委、省政府决策,为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与山东社科院立足各自职能,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围绕许多重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交流合作,此次签约必将促使双方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重大成果,为主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山东省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郝宪印在致辞中代表山东社科院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山东社科院发展的省发展改革委的各位领导表示诚挚的谢意。郝宪印指出,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推动双方战略合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开创省政府重要部门与山东社科院合作的新模式。为贯彻落实协议内容,建议从以下三点推动合作取得实效:一是要把合作内容做实、做细,做到精准发力;二是要建立合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合作可持续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人才等优势,实现强强联合、补短板弱项、共赢共进的合作目标。

  

袁红英在主持和总结中指出,省发展改革委与山东社科院长期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双方在事关全省发展和改革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上密切合作、成果丰硕,此次签约必将推动双方在深层次、广领域开展更多务实、高效的交流与合作,为山东改革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为山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更高效的服务。 

 

石爱作、袁红英代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一致表示,今后将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探索更多对接的切入点,构建起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机制,重点围绕规划编制、咨政建言、课题合作、黄河国家发展战略、信息交流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为服务新时代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李秋生、蓝色经济区建设指导处处长韩恩泽,山东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清津、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李广杰、人口学研究所所长崔树义、办公室主任孙健、人事处处长王晓明、科研组织处处长张凤莲等参加签约仪式。

 (撰稿/于琦   摄影/张文荣   编辑/李萍)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凌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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