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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科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第十次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18-10-09 13:55  作者: admin        来源: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阅读量:

为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关于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相关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深入学习贯彻研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8年9月30日,省社科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专题会议,围绕四项工作开展学习讨论。会议由院党组书记张忠家主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秦尊文、杨述明,党组成员、秘书长魏登才参加会议,各行政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杨述明就国家安全作了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题发言,系统阐述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背景、精髓和重点。魏登才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的相关文件,并作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总体部署为扫黑出恶斗争提供良好的理论舆论支持”主题发言,分析了扫黑除恶的意义和背景、长期性和艰巨性,建议社科院发挥理论宣传职能,提供舆论支持。

张忠家结合自身学习《条例》的体会,交流了学习心得。讲话认为《条例》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大背景下修订的,要求我们党必须展现新气象和新作为,必须用严明的纪律来管党治党。《条例》历经四次修订完善,体现了我们党对党规党纪历来是高度重视的,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

讲话指出,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新《条例》在违反政治纪律章节作了重点修订,充分体现了政治性;把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经验和实践写入《条例》,充分体现了时代性;把十八大以来党内出现违规违纪典型现象列出了负面清单,充分体现了针对性。

讲话强调,新《条例》的变化可以总结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即:一个新的指导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两个坚决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个重点,把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违规违纪行为,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问题,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增强“四个意识”,运用好“四种形态”;五处对纪与法的衔接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迷信活动、信仰宗教、贿选、扶贫、民生、新发展理念等六个方面违纪违规问题从严惩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典型现象;重点查处干扰巡视巡察等八种典型违规违纪行为。

会议还就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三表率一模范”要求展开了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务实重行敢担当,严守纪律葆本色,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人民立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自觉做好“三个表率”,用忠诚干净担当为建设模范机关贡献力量。

张忠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下一步要把上述学习重点作为支部主题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党员的日常教育,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好底线。各单位要结合工作研究实际,在行动中贯彻,在贯彻中执行,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胜利。(作者:焦帅)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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