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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协商:有事好商量
——聚焦“社区协商与治国理政论坛”
发布时间:2018-01-17 06:22  作者: admin        来源: 福建日报 阅读量:

社区居民之间发生矛盾纠纷该怎么办?常言道:有事好商量。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肯定了“好商量”的民间智慧,并将其转化为制度成果。《意见》指出: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有利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也是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的体现。

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方略,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社区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治理的重要手段和载体。人民群众广泛的多层次的社区协商活动,有助于推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近日,省委讲师团、省社会建设研究会等在福州举办省社科界2017年学术年会“社区协商与治国理政论坛”。该论坛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交流社区协商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参加论坛的学者以及社区工作者聚焦社区协商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聚焦如何完善社区协商的路径,提升社区协商的实效,进行精彩阐述,回应当前社会治理和社区协商面临一系列重大问题。

◆以法治思维促进社区协商

社区是党在城乡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社区协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广泛、最直接、最生动的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形式。所谓社区协商,是指社区居民及社区内外多元主体,通过平等对话、理性商讨、公开审议等途径,就社区公共事务表达诉求、沟通交流、形成共识的民主形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强调,“坚持依法协商,保证协商活动有序进行,协商结果合法有效”。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社区协商法律制度建设,规范社区协商运行秩序,保护社区成员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推进社区协商法治化和社区治理现代化,是新时期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福建农林大学教授胡玉浪说,树立法治思维促进社区协商,其第一要义是树立规则思维,先立规则后办事,立好规则再办事,循法而行,良法善治,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破解社区发展难题。要促进社区协商制度法律化。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协商法律法规,将社区协商特别是城市社区协商提升到法律规定的角度,为城乡居民开展社区协商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原则和要求,完善社区协商法律制度体系,保障社区成员依法有序地参与社区协商活动。

树立法治思维促进社区协商,其第二要义是必须坚持权利思维,充分尊重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协商活动的权利,保障社区协商活动能够真正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民利、维护稳定。

在价值观上,法治思维以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为导向,坚持宪法至上、权利至上、权力制约的原则进行思维,核心是保障公民权利、制约行政权力。

树立法治思维促进社区协商的第三要义是树立程序思维,高度重视程序在社区协商中的地位和作用,关注社区协商过程中所必须经历的步骤、方式、时间和顺序等,实践程序正义。所谓程序,就是行为从开始到结束的长短不等的过程,构成这一过程的不外是行为的步骤和方式以及实现这些步骤和方式的时间和顺序。法治思维也是一种程序思维。

◆“新乡贤”,社区治理的新思路

我国古代的行政系统是不下县的,县级以下基本靠乡民自治。乡民自治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的规则,人们把它们用文字记载下来就成了乡规民约。乡民在自治过程中产生的领导人,被乡民称之为乡贤。乡贤在中国历史上对于基层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乡贤一般由落第的读书人、退休官员、家族长老来担任。他们处理乡民间矛盾所依赖的准则一般也不是法律,而是乡规民约。在礼治的乡土社会中,伦理道德就成了乡贤们治理乡村的规则。在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和传统的国、家、宗法式的政治形态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整套经过深层设计的伦理规则。这些伦理规则在乡绅的言传身教下,深深地根植于村民的心里。他们将这些规则内化,所以乡贤依据这些规则处理乡村事务时,他们是比较认同和服从的。礼治的维护和主要执行者就是乡贤,正是因为他们的教化、灌输,村民才会将乡规民约内化,逐渐形成乡村间的传统。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系常富军说,新时期,新乡贤的范围应该得到一定的扩展。村两委的主要成员也可以成为新乡贤,带动村民的发展。村里的种植大户也可以成为新乡贤,带动村庄的发展。新乡贤还包括返乡的大学生,他们或返乡创业,或返乡担任村官。大学生具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返乡时能给村庄的发展带来许多科学的、可行的建议。大学生一般眼光比较长远,可以为村庄长远发展做出规划。他们知识面广,获取信息的渠道较多,而且精通网络,在“互联网+”背景下,他们能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三类群体只有精诚合作,才能让乡村得到较好发展。

新乡贤是乡村发展的带头人,培养新乡贤是社区治理过程中的一种新思路。有了新乡贤的领导,村庄发展就有了方向。有了新乡贤的调和,村两委就更容易在村民中开展工作。新乡贤可以以村庄的经济发展为切入点,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带动村庄的文化、教育、环境的整体发展。新乡贤的评选可以由政府介入,然后由社会组织具体执行。可以形成报名、摸底、评估、决选的评选流程。政府在整个过程中扮演着引导者和监督者的角色,确保整个评选能够顺利进行,并且能够做到程序公正。新乡贤的发展应因地制宜。要根据各社区的具体情况,发展各自的产业,在产业发展中寻找、培养新乡贤。

新乡贤的成长需要政府的支持、关照,新乡贤也能够协助政府做好基层的治理工作。新乡贤就是要继承传统乡贤为村民谋福利、为村庄谋发展的优良品质。在新时代,新乡贤要抓住发展机遇,引领村庄发展。同时,新乡贤也要肩负起协助政府治理社区的重任,让社区在经济得到发展的同时,文化、教育、卫生各方面都能得到发展。

◆发挥社工在社区协商中的作用

积极有效的居民参与是社区协商的重要因素,也是关键。当前,居民参与意识不强、参与不足或“被动参与”等现象,制约着社区发展、社区治理、居民参与自治的顺利推进。在此背景下,以公益创投为契机,通过社工的专业介入,推进社区领袖的培育与孵化,加强社区居民的参与与相互交往,不失为迈向民主治理的有效路径之一。

福州市鼓楼区社区工作者林钦燕说,社区协商,就是要以群众为中心,变过去的被动协商为主动协商,还原社区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尊重民意,尊重社区群众在社区事务中的主体地位。而社工在社区协商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进社区居参与和提供公共服务目标的实现。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居民参与—自助—合作”为核心理念的社区治理模式,发挥社工在这个过程中的启发催化、支持鼓励、协调联络、资源中介等作用,发现社区居民需求,鼓励他们心声的表达,共同发现社区问题,探讨解决方案。

福州市鼓楼区社区工作者周小丽说,社区协商在推进过程中,应立足社区基层公共利益的扩大,通过沟通、对话和讨论促使成立不同居民小组,关注社区组织之间的协商、团结和支持,注重对社区领袖的挖掘、培育,激励、引导社区大众参与到发展项目中来。注重居民的组织和教育,提升居民发展项目的能力,关注自下而上的民主策略探讨。

有学者认为,要把社区协商的形式建立在完善的制度平台上,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和方式构建社区协商的制度、程序,规范社区协商各参与方的权力边界。为让“由民做主”成为社区管理中的常态,在不断健全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规章制度,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确保社区事务有章可依、有据可循。我们在工作中已经逐渐建立以“基地”为核心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实现的管理体系,并在孵化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居民社区参与构建了组织化平台,促进了社区协商的发展。记者 林升文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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