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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科院设立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发布时间:2021-09-01 17:03  作者: 周笑        来源: 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阅读量:

按照省委编委批复的《山东社会科学院机构改革职能编制规定》(鲁编发【2021】28号)要求,山东社科院设立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区域现代化研究院)。8月31日上午,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召开首次会议,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兼任)杨金卫研究员主持会议并讲话,研究所4名正式列编同志参加会议。

 

杨金卫指出,院党委对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的发展高度重视,研究所主要开展城市与区域现代化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承担城市发展、区域发展、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公共服务、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对外可使用“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名称开展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突出党建引领,坚持正确的科研方向,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要聚力新型特色智库建设,着力打造省内外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的理论高地、区域现代化发展与合作的重要“策源地”、城市高质量发展与现代化治理的高端“智囊团”。三是要坚持改革发展,加强总体谋划,聚焦城市与区域发展热点、焦点问题和前沿领域,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决策提供参考。四是要坚持团结协作,以老带新,增强团队整体合力。作为新成立的研究所,大家要攥成一个拳头,劲往一处使,尽快缩短磨合期,形成协同作战能力强的高水平研究团队,为研究所的发展做出贡献。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张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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