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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融入”研讨会在济宁金乡举办
发布时间:2023-05-30 11:14  作者: 白利寅 孟凡兴        来源: 科研管理部 法学研究所 阅读量:

5月27日,由山东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大学联合主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研讨会在济宁市金乡县举行。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王修林出席并作总结讲话,山东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李昌文主持会议。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韩建文和院3位专家出席会议并发言。


韩建文讲到,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为我们在新时代更好地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的全过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融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应在宣传教育上再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再下功夫。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融入”,关键要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铭刻在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真正使之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从而充分发挥其强大的道义力量,夯实我们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凝聚起全社会的强大意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山东社会科学院政策研究室主任韩冰研究员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进行主题发言。他讲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治理提供价值导向,为社会治理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前进方向,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融入社会治理首先要融入人心,凸出社会治理中的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社会治理中道德支撑作用,完善融入社会治理的制度规范,从而推进有效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山东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冯锋研究员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活进行主题发言。他讲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内涵,要在价值上回归生活,在准则上引领生活,在行动上融于生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的主体广泛性、过程自主性、内容通俗性、活动经常性等特征,通过强化认同机制、建立实践机制、注重示范机制、完善保障机制等实现机制,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


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白利寅副研究员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进行主题发言。他讲到,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同时,法治培育和弘扬了道德的刚性约束,将道德价值理念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规则,极大促进了道德建设,核心价值观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民主政治法治化、文化法律制度、民生法律制度等方面为重点,不断加大立法融入、执法融入、司法融入、守法融入、党内法规融入。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大学、部分市政协、济宁市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70余人参加研讨会。

编审: 凌琪      责任编辑: 李凤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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