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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法立论 奉法图强
——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展历程简要回顾
时间:2018-11-06    来源:《山东社会科学报道》2018年4月15日第61期    作者:谢桂山 郑文丽     浏览量:
 

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是山东省省级法学研究的专门机构,其前身是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法学专业组。1984年4月法学研究所成立,与社会学所、人口所合署办公,1985年底法学研究所从社会学研究所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研究所。目前研究所分设民商法、宪法和法理学、行政法、党内法规四个研究室和山东地方发展法治研究中心,院重点学科是地方法治理论与实践。法学研究所是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法治研究基地、山东省毒品治理研究中心、山东地方发展法治研究中心。现有研究人员12名,其中研究员2名,副研究员5名,博士5人。历任所长鲁士恭、于向阳、谢桂山,副所长李化武、张伟、李海峰。

一、适应法治要求 砥砺创新前行

四十年风雨兼程,四十年砥砺前行。作为山东省唯一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的科研机构,法学研究所紧跟依法治国步伐,将每一次机遇都作为凤凰涅槃、勇立潮头的动力,奉法为责、释法为任、弘法为要、内外兼修,在“法学鲁军”中,渐露锋芒。将近四十年,法学研究所走过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1984——1997年,这是法学所逐渐发展时期。形成具有一定研究实力的科研群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建设与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青少年犯罪研究等方面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

第二阶段,1997——2010年,这是法学所成熟发展时期。在原有基础上,法学所进一步扩展了研究视野和研究领域,突出应用研究,重点围绕国家和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实践过程中的热点和重点问题进行持续而深入的研究,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市场经济法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信访、医疗损害赔偿、私营经济法律问题、税收法制以及青少年犯罪研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第三阶段,2011年——至今,这是法学所高质量发展时期。基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适应新型智库建设和创新工程需要,法学所积极进行学科调整,聚焦法治建设热点,以民商法、行政法、宪法和法理学、党内法规为主攻方向,融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为一体,形成了“一个中心、两个重点、四个基础”的研究格局,即以山东法治建设服务为中心,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法治研究和党内法规研究为重点,以民商法、行政法、宪法法理学、党内法规为基础,法学研究所的研究风格、研究特色凸显,研究基调更具应用性、针对性、现实性和多元性。

二、因时而变 实现创新转型

法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具有历史性与现实性、学理性与实践性、理论性与应用性特点。法学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为立法内容,也可直接为执法、司法和普法实践服务,这是法学学科特有的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学所一方面注重法学理论研究,广泛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努力为法治山东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为适应高端智库建设需要,加强应用对策研究,积极为山东法治建设建言献策。近年来,法学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时代主题,关注山东乃至全国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科研为中心,以精品为导向,以法学繁荣为职责,一方面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服务,另一方面为法治山东建设建言献策,为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咨询服务,研究成果更加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现实性和智库性,有效实现了创新转型发展。

三、聚焦热点 致力建言献策

一是立足现实,重点研究山东法治建设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如,设区的市地方立法问题以及平安山东、生态山东、民间投资、法治信访、行政执法、新型城镇化、土地流转、民间借贷、青少年犯罪、农民权益、医疗纠纷、社区治理、税法改革、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宪法修改等领域的法律热点问题研究。完成科研成果近百项,其中论文40篇、调研报告52篇、专著8部。

二是着眼应用,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完成省府重大调研项目《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研究》《“十三五”法治山东建设的对策建议》),中宣部调研项目《见义勇为认证体系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究》《宣传文化思想法治化研究》《保护英雄先烈的立法研究》《法治山东建设研究》《统筹推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研究》,多次对省人大的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研究》《“十三五”时期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的总体思路》《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的法律问题与建议》,分获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

三是加强调研,摸清山东基层法治建设的现状。结合省情大调研,组织科研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民生民情民意,研究基层法治和民生法治问题,完成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理论与实践研究》《山东新型城镇化法律问题研究》《历史文化保护立法研究》《地方立法与地方治理研究》《山东民营经济法律问题研究》《环境治理的法治协调机制研究》等16篇高质量研究报告。

四、开门办所 搭建学术平台

一是聚焦法治山东建设热点,搭建新型研究平台。地方法学研究机构无论是基础理论研究还是法律服务,都需要立足社会实践,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为了实现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我们密切关注山东经济社会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实证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意见,力争让更多研究成果进入决策。为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成立山东地方发展法治研究中心;为回应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需要,与省法学会联合成立“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法治研究基地”;为回应社会关切,与省司法厅合作,成立毒品防治社会治理研究基地。新型学术平台建设成为科研上水平的重要支撑。

二是凸显山东特色,举办高层学术论坛。近年来,法学所多次举办大型学术会议,学术影响力不断扩大。2016年9月24-25日,成功举办“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理论与实践高层学术论坛”,围绕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基础理论、制度建设、地方实践等相关问题展开深入研讨,取得丰硕成果。2017年11月18日,举办“新旧动能转换·地方立法·地方治理”学术研讨会,从法治和经济多重视角对新旧动能转换涉及的重大理论问题展开探讨,在新旧动能转换和地方立法与地方治理的基本关系上形成了共识,相关成果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此外,还与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中心、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等联合举办多次学术会议,对外学术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是关注高端学术动态,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如参加2015、2016、2017年山东省法理学年会,分别就“法治中国的观念、制度与方法”、“当代中国的地方立法与地方治理”及“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法律”等前沿问题与学界展开交流。2017年6月17日,赴南京参加“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就地方立法能力建设研究、制度保障以及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法治基础与权力性质分析等问题与全国学者进行交流。2017年7月1日,参加山东省第一届党内法治论坛,就“统筹推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与省内外专家进行交流。2018年1月13日,赴泰安参加山东省行政法学界2017年学术年会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课题与展望”研讨会,就新旧动能转换、城市管理立法等问题发表重要观点。

五、人才强所 建设学术梯队

近年来,法学所引进民法学、经济法、宪法与行政法学多名法学博士生,形成了合理的科研梯队。青年科研人员是学术梯队建设的重中之重,是人才梯队建设中的潜力股,在课题申报、重要学术会议、精品成果发表、省情调研等方面已脱颖而出,展现出较强的学术潜力和科研实力。

我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为学之要,要求青年科研人员:一是要有“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的意志品质,引导青年科研人员专心致志做学问,不慕虚名,甘于寂寞,坚守自己的专业方向。二是要有“为学之道,必本于思”的精神,引导青年科研人员站在国家、社会、民生三个向度,探究为学之道,深思为学之义,跳出局部看全局,避免“失语”“失声”和“失踪”尴尬。三是要有“为学之道要先博后约、专博统一”的辩证思想,适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新常态,既要坚持自己的专业方向,追求学术创新、模式创新、方法创新、内容创新,纵向上深挖细耕,在“专”上登峰造极,横向上广种富收,在“博”上独树一帜。

六、加强支部建设 党建与科研互动

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的基层党支部是科研部门基层党建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全面从严治党,从理论引领到实践活动的推动,从出台规则和条例,到建构科学的治理体系,全面从严治党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工作到位、认识到位、思想到位、制度到位、效果明显。从八项规定的出台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从“三严三实”到“两学一做”活动的开展,从“两学一做”教育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活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绩,成为政党治理的典范。法学研究所党支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党建的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活动中,发挥科研优势,深入研究党内法规、党内政治理论、党的治理现代化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科研人员重点研究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法治与德治、党领导立法与人大主导立法关系、红旗渠精神,等等。二是深入研究“统筹推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法治文化与党内法规建设”“宪法进步与党的十九大”“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监察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问题。三是组织党员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大问题,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项课题1项;结合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实验区建设,组织科研人员认真研究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法律问题,已立项省级课题2项,省法学会课题2项,获得省委领导批示1项。四是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种活动。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机关党委组织的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等活动,参加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赴红旗渠和焦裕禄同志纪念馆开展党性教育活动;配合我院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提交材料,完成下达任务,积极组织科研人员尤其是党员参加志愿活动,进行志愿者网络注册,参加“做合格党员”主题征文活动,严格支部工作手册的管理,等等。2017年法学研究所党支部被评为我院先进党支部。

七、合力攻坚 实现自我超越

2011年前法学所的研究领域主要为三大块:一是以政府和企业为主要对象的市场经济领域,研究范围集中在经济法和民法学;二是以人大活动为主要对象的民主法制建设,研究范围集中在宪法和法理学;三是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秩序与社会组织领域,研究范围集中在刑法和犯罪学。

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时期,法学所共主持完成或正在完成的国家级、省级及院级课题近40项,先后出版专著近20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400余篇,参与立法草案的起草和修订100余项,为省人大省政府提供立法咨询和决策近200次。承担了一批国家和省、院重点研究项目。其中,已完成的国家级课题3项:《中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研究》《改革时期的社会矛盾与冲突问题》等。完成和正在完成的省级课题主要有:《当代中国政党关系研究》《山东新时期犯罪问题研究》《犯罪社区控制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山东省股份合作企业发展法律分析》《山东省技术市场法制研究》《平安山东与法治信访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研究》《实现我国社会治安秩序根本好转的法律对策研究》《新时期青少年犯罪研究》《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转型时期的社会问题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山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平安山东建设研究》《构建“和谐山东”法治保障研究》《加快推进“平安山东”建设研究》《推进山东新农村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税法普及读本》等。法学所还多次承接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交办的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得到肯定。如《山东省依法治省五年回顾与展望》《民主法制建设问题:山东省21世纪前1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状分析研究》等。

这一时期的许多科研成果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部分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据不完全统计,法学所共有50余项成果分获省级、院级及学会奖励。其中获奖专著主要有:鲁士恭主编的《中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于向阳主编的《中国农村经济法》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于向阳、张伟等著的《法治论》,鲁士恭、张伟等著的《中西代议机构比较研究》,鲁士恭、于向阳等著的《“一五”普法丛书》均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于向阳的论文《试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建设》《加快农业立法的建议》《股份合作企业发展法律分析》和调研报告《山东股份合作企业发展法律分析》等,均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张伟著的《基础与转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理论研究》、林存柱著的《医疗诉讼研究》获院级优秀成果奖励。

2011年以来,法学研究所通过合力攻坚、团队作战,三级课题和横向课题,收获颇丰。在研的国家课题有《文明互鉴下的圣经犹太伦理与先秦儒家伦理比较研究》、省课题有《统筹推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研究》《实现中国梦对世界文明的贡献与价值》《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权利救济机制研究》《山东省民主立法实现路径实证研究》《新旧动能转换语境下生态环境优化的法治保障》《山东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法治保障机制研究》《地方立法引领地方治理创新研究》《宏观审慎监管视域下金融系统风险治理的法律研究》《地方立法引领地方治理创新研究》《民生建设法治保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权利救济机制研究》《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省法学会课题有《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法治保障研究》《新型权利的基础理论与公法保障研究》,初步形成以课题引领科研的新格局。

近几年法学所已出版的专著有:《法治国家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及其运行机制研究》《公共利益限制下的私权保障——以强制性规范对所有权的过度限制为视角》《地方政府债券融资风险揭示与法律控制》《新型城镇化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互联网+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山东妇女地位研究》《民法学》等。

此外还在CSSCI期刊及集刊发表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反响。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纪念山东社会科学院成立四十周年的喜庆时刻,我们全所同仁回望走过的路,对未来发展更加充满自信。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述法立论、奉法图强,为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谢桂山为山东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郑文丽为山东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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