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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宗教中国化的思考:以孝道为研究中心
时间:2018-11-01    来源:《山东社会科学报道》    作者:谭德贵     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宗教工作的纲领,是今后宗教工作的重点。

历史上的宗教产生于不同的地区与不同的民族之中,有着各自的特点,对人类文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传入我国之后大多成功地进行了中国化,成为我国古代文明的组成部分。这里主要谈谈外来宗教中国化的过程中,在历史上和传统主流儒家文化中的“孝道”相融合的过程及对当前“宗教中国化”工作的意义。

费尔巴哈说:“宗教是——至少是基督教,就是人对自身的关系,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就是人对自己的本质的关系,不过他是把自己的本质当做一个另外的本质来对待的。属神的本质不是别的,正就是属人的本质,或者,说得更好一些,正就是人的本质,而这个本质,突破了个体的、现实的、属肉体的人的局限被对象化为一个外在的、不同于它的、独自的本质,并作为这样的本质而受到仰望和敬拜。因而,属神的本质之一切规定,都是属人的本质的规定。”他对于宗教信仰由何而来进行了探讨,说明了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然后,人又对于这被异化了的人的本质进行了崇拜。在认识到自己有限的能力之后,将希望寄托在被异化的神之上,所以,人的宗教观念的产生,包含着对于被崇拜神的祈愿,同时也是一个自我否定的过程。这也同当时人类的生存环境及对于自然界、人类自身的认知能力相关。虽然这样的认知无疑地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但由于心灵的需要,使得这种观念被极大地保留下来,并且不断衍生和更加繁复。

在传入古代中国的世界性宗教中,佛教的基本教义强调:“四圣谛”“八正道”“十二缘生”。基督教的教义中,认为上帝创造了世界,并且创造了人类,而人类的始祖犯了罪,这种原罪成为所有人的罪,耶稣,也就是弥赛亚、基督,他是上帝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通过他的生死和复活解救信奉他的人,使得他们能够得到上帝的救恩。伊斯兰教奉“安拉”为世界“独一无二的神”,是“世界的创造者”,基本的教义要教导人们信安拉。伊斯兰教宣称:“除安拉外,别无它神;穆罕默德,安拉使者”;信使者,穆罕默德是众多使者的集大成者;信经典,伊斯兰教徒要无条件信仰《古兰经》;信前定,伊斯兰教认为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是安拉预先安排好的;信后世,《古兰经》说:“后世是更好的,更长久的”。

当这些世界性宗教传入中国之后,在保持自己宗教独有的核心信仰之外,均走上了与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相融合的道路,并且在中国化的过程中,成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的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领,它的通俗逻辑,它的唯灵论的荣誉问题,它的热情,它的道德上的核准,它的庄严补充,它借以安慰和辩护的普遍根据。”这段话探刻地揭示了宗教与社会之间的紧密关系。

在中国的历史上,我们看到皇权与宗教之间相处的基本模式,就是宗教必须服从于皇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权是至高无上、不容挑战的。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各种宗教在这样的制度之下希望生存发展,最可能采取的方式就是不改变信仰中最为核心的信条前提下,尽可能地用自己的教义、教规对主流传统文化进行独有的诠释,以达到使自己的信仰同主流传统文化可以互相诠释、取消对立,某种程度上使主流传统文化成为自己宗教体系的一个外围组成部分,这样也不会改变自己宗教的核心信仰。这样的策略几乎被所有传入中国的外来宗教所采用。这样的变通之下,使得这些宗教能够在中国立足,然后开始发展,也表明了宗教适应传统中国主流文化的社会适应性。

最能够反映佛教与儒家思想进行融合的问题,应当就是关于“孝道”的思想。《吕氏春秋·孝行》中云:“今有人于此,行于亲重,而不简慢于轻疏,则是笃谨孝道,先王之所以治卫天下。”由此可知,这种儒家文化中的最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是传统主流文化中道德观念的基石,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价值,是华夏文明的文化基因。任何有悖于此观念的思想都会被目为异端。

佛教是在东汉时期开始传入中国。根据有关史籍记载,在汉哀帝延寿元年(公元前2年),佛教即开始传入汉地。当然我们知道,一种文化的传播会有标志性事件,但作为民众之间交流的佛教应该比这个时间更早一些。在尔后漫长的岁月中,佛教与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相互影响,逐渐地走上了中国化的道路。在隋唐之际,中国佛教开宗立派,在进一步演化中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个融合的过程中,佛教多方位、多角度地对自己的教义进行发掘,来发现与传统主流文化相适应的部分。《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中把父母的恩归纳为十点:一、怀胎守护恩,二、临产受苦恩,三、生子忘忧恩,四、咽苦吐甘恩,五、回干就湿恩,六、哺乳养育恩,七、洗濯不净恩,八、远行忆念恩,九、深加体恤恩,十、究竟怜悯恩。又在《观佛相海经》中进行告诫云:“有恩不报是阿鼻因,诸恩尚然,况于父母,无可称量。”保证了在“孝道”上与儒家文化的高度一致,得到了包括皇室在内的士大夫及民众的认可。

在佛教中国化的过程中,很多的名僧都在积极宣扬佛教教义融入传统主流文化的必要性。在宋代,名僧契嵩说:“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言,信也。”把“五戒”与宗法“五常”相题并论,得到了主流知识界的好评。他认为:“佛之道岂一人之私为乎?抑亦有意于天下国家矣!何尝不存其君臣父子邪,岂妨人所生养之道邪?”张浚为两宋禅宗领袖宗杲所撰写的《塔铭》评价说:“师虽为方处士,而义笃君亲。每及时事,爱君忧时,见之词气。”而他也自谓:“予虽学佛者,然爱君忧国之心与忠义士大夫等,但力所不能而年运往矣。”

在所有的与儒家文化相融合的过程中,佛教的核心内容,如缘起性空、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三法印等基本教义思想并没有做丝毫的改动。

基督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早在唐朝就传入了中国,被称为景教,由于不能够适应中国传统主流文化,虽然也曾有过信众,但还是退出了中国人的信仰视野。而在元代又再次传入的也里可温教,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主要的传教对象为色目人或蒙古人,对于广大的汉人群体影响甚微。由于不了解传统中国主流文化,所以,当元朝覆亡之时,随着明朝的建立,又缺乏汉人信众,变得销声匿迹了。从以上两次不成功的传入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作为世界性的宗教,在中国传教时,如果不能够同中国主流传统文化相结合,而想保持宗教中一切均不作任何改变,是不可能成功的。

而当明末之时,基督教又一次传入中国,利玛窦在传教上费尽心思,先是穿着僧袍来改变身份,又以汉语来做西洋文化的介绍,直到同中国的士大夫建立很好的感情,才被告知儒释道的真正关系。于是,又一次的改僧袍为儒服,蓄发留须,以儒家士人形象示众。这也使得他明白,在中国如果想要发展基督教,则必定要得到士大夫,甚至皇帝的支持。在以后的传教中,努力地适应中国主流传统文化,成为了他传教的基本特点。1603年,利玛窦最著名的著作《天主实义》刻印成书。在书中他旁征博引中国的古代经典来论述天主教的教义,表明了基督教与中国主流传统文化是完全相合的。这部著作极大的影响了一批汉族士大夫。他还表示理解中国祭祖、祭孔的礼俗,同时介绍西方科学技术,因此而得到皇帝和士大夫的接纳,为后来的传教士在中国宣扬基督教,扫清了基本的传教文化障碍。

虽然基督教通过与儒家经典的汇通,提出关于基督教中宇宙主宰是上帝,在中国是昊天上帝;中国传统有“仁者爱人”“忠恕之道”的道德要求,基督教中有对应的“爱仇敌”、为“兄弟舍命”;还有中国传统的“反身而诚,慎独克己”、“以道为天”,基督教中也有“以上帝的道德标准”等。以此来消除士大夫阶级的敌对,使得“西儒”的观念根植人心。尤其是对中国传统主流文化中的祭祖习俗的允许,使得同儒家“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主张能相适应,维护了儒家文化中最为核心的“孝道”思想,使之在基督教徒中继续存在,也保证了入教的教徒不会因此而对基督教产生怀疑。

但以基督教“儒学化”来作为传播的工具,这只是一种权宜的手段,是进行了非本质性的装饰,基督教中的“三一论”“赎罪论”“终极论”等核心思想并未有任何改变。

史籍中关于伊斯兰教的记载出现在唐代,《资治通鉴》卷二三二记载:“胡客留居长安久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后不欲归。”作为一种外来宗教,传入中国后,首先是在胡人中进行传播,而后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形成了带有较强民族性的宗教。且逐渐与中国人通婚,而中国人一般在婚后也会入教随俗,成为穆斯林。在宋代就出现了“土生番客”“五世番客”。他们也逐渐的参加科举考试,而每次科考宋廷也会给与这些色目人一些名额。至北宋后期,还建立有专门的外国人学校,据《铁围山丛谈》中记载:“大观政和之间(公元1107—1118年),天下大治,四夷响风。广州、泉州请建番学。”而在经过元朝伊斯兰教的大发展后,《明史·西域传》曰:“元时回回遍天下。”《癸辛杂识续集》也谈到:“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此时信徒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穆斯林在中国与他族人通婚,还有蒙汉等民族中的改宗者。而穆斯林通过长期的与汉族杂居,对于中国传统主流文化也有很多的贡献。

伊斯兰教之所以在中国能够逐渐地发展壮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的信仰原则下,同儒家文化相联系,如把子女孝顺父母、夫妻互相敬爱、长幼互敬、兄弟和睦、朋友忠信称为“五典”,与宗教功课“五功”(念、礼、斋、课、朝)相并列。在明朝中期中国穆斯林学者开始用汉语著述具有中国伊斯兰教思想体系特色的宗教作品。

如王岱舆的《正教真诠》的后二十篇中,阐述了他的修学观,如《五常》《真忠》《至孝》《听命》《首领》《友道》等。在《真忠》篇中他说道:“人生住世,有三大正事:乃‘顺主’也,‘顺君’也,‘顺亲’也。凡违兹三者,则为不忠、不义、不孝矣”;“须知大本真忠,始自天子”;“夫忠于真主,更忠于君父,方为正道”;“人皆无君,则争夺屠脍,相残相灭”;“故君父之忠为宝,臣子之忠为金,交友之忠为银”。把对于真主的忠心扩大开来,对于君王也要忠心,这方是正道,而且忠于真主是从忠于天子开始的。在《至孝》篇中描述孝道:“是故事主以下莫大乎事亲。孝也者,其为人之本欤。道德所以事主,仁义所以事亲。真忠者必孝,行孝者必忠,忠孝两全,方成正教。”对于中国主流传统文化中的孝道进行阐述,认为穆斯林的事主是最大的责任,事主之下必要事亲,孝道是为人之本,只有在事主的同时不忘孝亲,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合格的穆斯林。

由上可知,当一种外来的宗教进入中国之后,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能不能够与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相适应,是否能够在保持其特有的宗教信仰核心不变的前提下,对自己进行适应性的改造,尤其是以自身的教义中有关孝道思想同儒家文化中的“孝道”相契合,这是适应固有文化的关键之处。

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得到解放。”当社会处于生产力总水平低下、科学技术极不发达的上古时期,首先是物质的匮乏,征服自然的能力极弱,人民不能摆脱疾病和贫困,这是产生宗教信仰的重要社会根源。

当社会进入“轴心时代”之后,思想文明的光芒开始闪耀,思想家们在审视人类的文明及思考自身时,旧有的关于信仰的内容开始变得清晰起来,产生伟大思想家的同时,有世界性宗教雏形的出现。由于他们来自不同的民族,知识的基础及背景全然不同,在通过本民族传播到更广范围时,都会遇到其他民族固有的文化如何融合的问题。

在我们厘清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传入传统中国的过程时,发现如果不能同原有的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相适应,则将失去传播的机会,这样,各宗教在经历了曲折的传教之路后,均开始了各自“中国化”的道路,那就是找到同儒家文化最大的契合点,由于儒家文化核心为“孝道”,在这一点上展开的融合保证了这些宗教在中国的发展壮大。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在一九四九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社会政治形态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宗教的发展在新中国也有了新的内容,各大宗教自觉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文化相适应。从“中国化”的角度来看,首先是基督教摆脱了帝国主义势力的控制和把持,成为了有广大中国基督教徒自办的宗教事业。在基督教界开始了三自爱国运动,发表“三自宣言”,主张“自治、自养、自传”,成立“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天主教界也发起爱国运动,反对梵蒂冈对中国内政的干涉,自选自圣主教。伊斯兰教界成立了伊斯兰教爱国宗教组织“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宗旨为:发扬中国穆斯林的好传统,爱护祖国,保卫世界和平。同时,佛教界成立了佛教爱国组织“中国佛教协会”。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各大宗教都在积极地调适自己与新文化不相适应的部分,力求实现同新社会的和谐相处。

在改革开放以来,恢复宗教活动场所,尤其是恢复了宗教的文化功能,使得宗教在独特的领域中发挥着特殊的文化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宗教工作极为重视,多次指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问题。其中,“宗教中国化”就是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我们认为,“宗教中国化”首先必须要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由于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特殊重要作用,在“宗教中国化”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党对这一工作的领导。

其次,在宗教领域实行法制化来实现“宗教中国化”的目标。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再强调一定要坚持依法治国,这是新时代的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基础。在“宗教中国化”中,要运用法律手段对于宗教进行规范管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举措。

第三,“宗教中国化”是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在当今世界,文明的多样性特点依然很突出,而这个世界就是由不同文明、不同民族、不同宗教共同组成的国际大家庭。因此,各国之间要进行交流对话,而不是对抗,在中国化的宗教出现在世界舞台时,一定会成为一支维护和平、增进了解、打破隔阂的新兴力量。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是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我党长期宗教工作成功经验作出的决定,也是我党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做好新时代的宗教工作,我们要反复思考、仔细研究我国“宗教中国化”的规律性,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来完成好这一历史性的任务。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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