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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民帅:《逸周书·尝麦》“昔天之初作二后”一文献的理解和认识
时间:2017-11-04     浏览量:
 

《逸周书·尝麦》里面提到了蚩尤和少昊的相关事迹,就是“昔天之初作二后”这一段,黄怀信先生所转的《逸周书汇校集注》总结了各种异文和诸家注解,有助于对这段文献的理解和认识。其中有红色标识的一部分,大家的理解很多样,但是不同的理解直接关系到如何认识《逸周书·尝麦》这里面所记载的蚩尤和少昊的事迹。

首先是有这样一种说法,就是引用外部文献来加以论证这句话到底怎么理解。不过从本身资料文字来看,从它的上下文来看,有助于我们做出正确的理解。当然认识和理解是需要通过上下文来理解。

首先这一段的前问说到“西天之初作二后,乃设建典命。”意思就是往西上天最初造就二后之时,就设置了国家常法,二后一般就认为是后问提到的赤帝和黄帝。正就是政也,此种用法在典籍中常见。赤帝分正二卿,意为炎帝将政事交由二卿来负责。后问谈到“司……上天末成之庆”,根据前人论述可知此句当作“司……上天未成之庆。”

现在再来看“命蚩尤于宇少昊以临四方”,这句应该是在“司……上天未成之庆”之前,这就是命是它主动者是炎帝,词句是炎帝对二卿的命令。蚩尤朱右曾认为当是前问所说的二卿之一,此义见可从。那么二卿中的另一位是谁?从前后问看,自然是少昊。四方,刘师培先生根据《越绝书》的相关记载,认为当做西方。但是也有文献记载少昊是居于东方的,传世文件中有好多相互矛盾的记载,以其中一种否定另一种。这显然不是很合理。

要理解蚩尤与少昊两个人的执掌,如何理解“于宇”和后面的“于”。陈逢横认为“于,往也”,可从。这种用法不仅绿建与传世文献,亦见于金文。“宇”,贸传“宇,居也”,此处的宇当作动词用,为建立居址之意。于宇就是前去建立居址。

《尝麦》中所记的蚩尤和少昊的事迹的比较,与《史记》中记载的有一些不同。《尝麦》中所记载的蚩尤和少昊最初是炎帝的二卿,后来蚩尤亲法炎帝,炎帝不能胜,求助于黄帝,黄帝打败并杀死了蚩尤。

《史记·五帝本纪》中对少昊、蚩尤的记载,第一条就说嫘祖是皇帝的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蚩尤本身不是炎帝,也不是黄帝的从属,而他和炎帝、黄帝是并列的一个首领,然后少昊是黄帝的儿子。后来蚩尤作乱,然后黄帝打败了炎帝和蚩尤,关系就变成了后面的这个。

通过以上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尝麦》中的“命蚩尤于宇少昊以临四方”一句,当断作“命蚩尤于宇,少昊以临四方”,是将蚩尤和少昊作为炎帝的二九卿所担负的责任,蚩尤不断开拓新的土地,建立居址以安置人民,少昊监视四方,以维护统治。

《尝麦》篇所提蚩尤、少昊事能与时代的文献相互印证,其所反映的蚩尤、少昊事迹不一定是历史真实,却反映了较早时期人们对二人事迹的认识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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